要说和泡饭渊源不浅,上海人不会否认。然而,要说泡饭上得了台面,上海人恐怕很难给它一个名正言顺的位置。
85后作家张怡微提到,王安忆的小说《长恨歌》主人公王琦瑶两次吃泡饭,分别过黄泥螺和海瓜子,表现了她身上隐匿的世俗色彩。
"王琦瑶吃泡饭是在一个相对私密的空间,厨房是狼藉的、真实的个人心地,它不像客厅,是展示型的温馨整洁。”她说。
所以,泡饭虽说是上海人的代名词,提起的时候,多少会牵扯起复杂的情绪。
对这一点,上海文化学者马尚龙是有共鸣的。
马尚龙生于1956年,从儿时起有过很长的吃泡饭史。在他的记忆中,那并不是一段很“光鲜”的历史。
“吃泡饭是立着吃的,在厨房或者晒台。这是在仓促的时间里,做的一件潦草的事。”他说。
马尚龙一家七口住在“上只角”淮海路上的霞飞别墅,父亲掌管爷爷的印刷厂,每个月收入150块。
照道理说,在六七十年代,这样的生活水平算得上优渥,但要养一大家子,还是有点紧巴巴。
物质的拮据如同是给日子拧上了发条,让身处其中的一家人不由得加快了节奏。
每天一早六点三刻闹钟一响,兄弟姐妹们立马你追我赶地起床,走出三十多平的房间,往上踏三个台阶,来到厨房、晒台和卫生间所在的楼层。
这时,姆妈已经用24寸大的钢钟镬子把泡饭烧得滚烫了。
正如一个训练有素的队伍,倘若阿哥阿姐是老兵,阿弟阿妹则是新兵蛋子,他们在老兵的带领下,习得吃泡饭的一系列步骤。
盛泡饭是第一步。越早盛的人越能自由掌握厚薄和多少,最后盛的往往只有汤了。那个年代大米的杂质应该不少,泡饭盛到最后一口,锅底还会混杂着沙砾。
马尚龙说,一想到在学堂上午第四节课饥肠辘辘的时候,要依靠这最后一口熬过去,就耐下性子,把耳朵凑近,晃晃锅子,只要还有碜碜碜的声音,就会用手指摩挲锅底,直到把砂砾全部捏出来,总算才没放过最后一口。
“个么泡饭老烫的哪能办呢?”他说。
那个年代上海人民的智慧就在这里了。
滚滚烫的两大碗泡饭盛满,他们把泡饭集中到晒台上去“晾”。冬天的时候,把烤菜露倒入泡饭中,让它迎着西北风吹,便足以加速降温。
天再热一点,在面盆里盛点冷水,把泡饭碗揿在里头,面盆里的水徐徐升温。
随后,他们赶赴下一个“战场”——卫生间。
比赛完刷牙洗脸,再回到晒台的时候,泡饭的温度差不多降到可以吃了。他们每人准确无误地“认领”自己的“战利品”,捧到厨房去吃。这时,真正激烈的比赛才刚刚开始。
“阿拉都不要爷娘催,吃得如火如荼,所以软腭都是烫伤的。”他说。
大头菜在瓶子里,碗里有腐乳、隔夜青菜。你一筷子,我一筷子,充满好胜心的少年们互不相让。
往往抢到最后,大头菜落地上,总有人捡起来洗一洗吃掉。今天谁的菜被抢去了,第二天他势必抢回来,一来一去,彼此心中不会有芥蒂。
“这就像三英战吕布,蛮有游戏精神的。即便在艰苦的年代,也有童年的乐趣。”马尚龙说。
正因为每天的“激战”,每个人都练就了一手“筷子武功”。“我看有的年轻人拿筷子手势不对的,我说他大概小时候家里条件蛮好的,不用抢。”他说。
如此混乱的早餐时间,父母会不会主持秩序?马尚龙说,家长一般会委托给长兄或者长姐。说到这里,他用了一个有趣的比喻:“这是个散装的社会,东西是散装的,人也是散装的,没人管侬。”
当年,用来过泡饭的小菜都是散装的,零拷的。比如腐乳是一块块小方买的,大头菜论斤买,买东西都要自己带器皿。
马尚龙家通常去雁荡路淮海路上的全国土特产食品商店培丽买酱菜。
有天,母亲吩咐马尚龙去买紫香大头菜。他被营业员的推销说动,买了四角钱一个虾油露辣椒。
买回来母亲看到,脸一沉:“四角钱买一斤紫香大头菜,阿拉好吃一个礼拜。侬这只辣椒过一顿都不够。”他一听愣住了。
当时是1960年代末,正值家里最困难的时期。父亲生肝炎,不能工作,厂里不发工资,全靠姆妈和阿姐在生产组结绒线衫,勉强维持。
每次消耗每月粮食配给中的面粉、籼米和山芋,都要用一杆秤算得“候分克数”。
马尚龙硬着头皮去商店退,借口说母亲不欢喜这个味道,换了一斤紫香大头菜。
“现在回想起来,营业员肯定听明白了,但她还是给我退了,当时社会蛮淳朴的。”他说。
吃着“散装早餐”的,自然是“散装的人”。
那个年代,很多上海家庭像马尚龙家一样是多子女户,整个家庭的运作依赖约定俗成的秩序感,把“散装的个人”一个接一个连起来,他称之为“贫穷、苍白而有序的社会状态”。
吃泡饭的最后一个环节就是生动的体现。
谁先吃完,谁就先洗自己的碗,哗啦哗啦,每人按顺序把碗放好。晚上父母检查,一算就知道谁洗得认真,谁“拆烂污”。
“生活把我们推向一些习惯。我们这一代子女生活能力都特别强,不觉得家务完全是父母做的事。”他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