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明代海洋政策研究中,禁海与开海是贯穿始终的核心问题。长期以来,海禁一直被认为是明代海疆经略的主线,闭关自守也通常成为其负面评价的代名词。然而,有明一代,关于禁海与开海的论争从未停止,海洋政策一直在时禁时开、时张时弛之间往复。即使在海禁时期,民间海外贸易的孔道也从未被完全堵塞。
嘉靖年间开放海禁之议
明朝建立之初,即实行严厉的海禁政策。明太祖多次颁布禁海令,严禁濒海军民“交通外番,私易货物”。明成祖即位后,沿袭海禁政策,并奉为祖宗法度。此后,明廷三令五申,禁止人民私自出海贸易。然而,屡禁不止,民间开海呼声与违禁出海行为从未间断。嘉靖二年(1523)宁波争贡之役与二十八年走马溪事件发生后,海上走私贸易愈禁愈盛,尤其是自嘉靖三十一年起,开始了长达十五年的倭患。时人认识到,要消除倭患,保卫海疆安全,最好的办法是疏而非堵。闽、浙、粤三省官员不断上奏,请宽海禁,与主张严禁的官员开启了长达数十年的开海与禁海之争。
面对愈演愈烈的走私行为和海盗活动,禁海派认为,应该重拾祖宗成宪,将海禁条例法律化,严禁对外交通,加强沿海军事布防,以抵御倭寇、海盗。嘉靖二年宁波争贡事件,使主张厉行海禁的官僚得到了口实,兵科给事中夏言坚决认为“祸起于市舶”,奏请立即关闭宁波市舶司,断绝日本朝贡渠道。刑科给事中王希文也把倭患归因于番舶贸易,反对重开市舶。郑晓、林富等人则指出,应当罢黜的是市舶太监而非市舶司,重开市舶与外通商,有助国利民之益。这一主张虽然得到一些沿海地方官的认同,但未被明廷采纳。
总体上看,嘉靖前期的开海主张一直被禁海呼声压制。直到嘉靖三十一年发生大倭患,时人对海洋局势的认识才逐渐清晰,开海主张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以唐枢、谭纶等为代表的开海派认识到,倭患根源在于海禁太严,寇与商本为同源,市通则寇转为商,市禁则商转为寇,开港互市实为消除倭患的根本途径。他们还指出,开海具有弭盗、安民、固防、增税等好处。林希元曾言:“佛郎机(指葡萄牙)未尝为盗,且为吾御盗,未尝害吾民,且有利于吾民。”禁海派官员则认为,开海实为贪念一时之利,一旦开市,无禁无阻,有违祖宗成宪,若夷人乘机滋事,滋扰地方,则难以收拾。
总体来看,持禁海主张的人试图以封锁海洋、禁民出海换取海疆安全,严重低估了海洋贸易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意义;开海派的认识虽不完全准确,却能够以理性和开明的态度看待中外民间贸易,认识到开海通商势在必行。
隆庆开海否定海禁政策
面对一浪高过一浪的开海呼声,隆庆初年,明廷同意福建巡抚涂泽民所奏,宣布开放海禁,漳州、泉州之民“准贩东西二洋”。至此,民间出海贸易合法化。除万历二十一年(1593)明廷因日本侵略朝鲜而实行短暂海禁外,开海政策持续五十余年,不仅在明后期福建社会经济发展及对外关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而且是对沿用两百年之久的海禁政策的否定,推动了海外贸易发展。
对于隆庆开海的意义,部分学者给予高度评价。张彬村认为,“隆庆开港,一方面使人民的海贸活动合法化而不再铤而走险,一方面又藉此向海贸商人抽税以提供地方政府和海防人员的开支。海禁令的解除当然也使明廷得以缩编海防部队”。樊树志、范金民等人也认为,开海以后,民间海外贸易出现前所未有的兴旺景象,以东南海商为主体的亚洲海域华人贸易网络逐步形成,加之白银的大量输入,有效推动了中国白银货币化的最终完成。陈尚胜、晁中辰、王日根等人则认为,仅开放月港一口,允许漳、泉二地商民出海贸易,且不准外国商人入境通商,无论从开放范围还是通商制度来看,都具有极大局限性,以局部地区开放来换取全国绝大部分沿海地区的海禁,造成了不平等的海外贸易环境,导致走私贸易再度兴起,最终摧垮了月港合法贸易。
综合两派观点来看,双方只是关注侧重点有所不同。从明代发展进程来看,相对于明初以降一直延续的海禁政策,隆庆开海无疑是符合历史发展的巨大进步。但是,从全球史视角来看,局部的、有限的开放并不足以使明朝抓住海洋发展的良机。
禁海与开海反复变动
万历末年,走私和海盗活动猖獗,加之荷兰人占据台湾,月港贸易迅速衰落,东南海疆陷入紧张局面,明廷下令关闭月港贸易,再次厉行海禁。至此,隆庆以降的开海政策被打破。明末,海洋政策陷入禁海与开海的反复变动中,仅天启、崇祯年间,就经历了开海、天启四年(1624)禁海、天启五年再次开海、崇祯元年(1628)再次禁海、崇祯六年复开的四次变动。
面对风云变幻的国内外形势,基于海防安全和经济压力的考虑,明廷频繁调整海洋政策,在开、禁之间不断变更,朝野士人亦各持己见。以巡抚南居益为首的福建地方官员认为,为了闽海安全考虑,切不可答应荷兰人的通商要求,军事防御和沿海戒严才是抵挡荷兰人的有效方式。沈鈇则认为,禁海致使普通百姓无以为生,而豪右奸民仍能违禁出海,“不如俟彭湖岛设兵镇后,红夷息肩,暂复旧例,听洋商明给文引,往贩东西二洋”。
崇祯元年,因海盗劫掠闽、浙、粤沿海,官方一时难以控制,福建巡按御史赵胤昌请“禁洋舡下海”,得到巡抚朱一冯的支持。他们认为,月港洋税虽可供闽省兵饷,但海寇猖獗导致海上合法贸易被破坏,官方所控制的海洋之利锐减,不足为募兵之费,唯有禁海以弭盗源。赵胤昌等人的禁海主张遭到朝廷官员及闽籍士绅的反对。梁廷栋、熊明遇、傅元初等纷纷上疏,“请开漳、泉二府洋禁,以苏民困而足国用”。何乔远更是专撰《开洋海议》和《请开海禁疏》,详论禁海与开海问题,认为海洋是闽人赖以生存的基础,开海贸易不仅可以互通有无,还可以达到弭盗、安民、裕国等目的。这一主张得到杨宗王、蔡献臣等大批闽籍士绅的赞同和支持。
明末,开放海外贸易已是时势所趋,关闭海洋不但不能阻止民间下海通番的浪潮,而且阻断了官方财路,这是明廷所不愿看到的。但是,因明朝海防日渐废弛,面对海上势力威胁时往往力有不逮,只能选择禁海这种被动保守的临时防御之举。
禁海导致海洋文明中衰
明代海洋政策何以在禁海与开海之间反复变更?究其原因,与海洋社会权力更迭密不可分。明初,面对紧张复杂的国内外形势,朱元璋采取封锁海疆、禁民出海的海防政策。至永乐时期,这一临时性政策被奉为祖宗之法而令后世遵循,祖制不可违的思想导致了海禁政策的延续和固化。至嘉靖时期,频繁海患使时人认识到祖制应因时而变,但大部分保守派固守海禁思想,未能看清形势变化,从而导致禁海与开海之争。隆庆年间,在沿海绅民不断努力和呼吁下,月港得以开放,越来越多的人认识和体验到开放海洋的好处。但是,由于明廷脆弱的海防机制,以及海洋意识的长期缺乏,一旦海疆面临威胁,保守派官僚便会将原因归结于开海。然而,这种禁海只是临时的防御之举,因明廷中央与地方在开海中体尝了诸多好处,开洋贸易已是时势所趋。
自明初朱元璋下令禁止官民出海以来,海禁一直是明代海洋政策的主要基调,而官方在经略海疆上的保守与退却,以及对民间海洋力量的压制,致使宋元时期曾经蓬勃发展的海洋文明出现中衰。然而,有明一代,开海呼声从未停止,并在隆庆初年得以实现,民间海洋力量在艰难曲折中顽强发展,并在潜移默化中影响和改变着官方固有的保守海洋观念,中华民族的海洋基因在海禁政策的包围和挤压下得以保存延续。
(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明清香料流动与中外文化交融研究”(17CZS049)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南京信息工程大学科学技术史研究院)
原标题:明代禁海与开海之争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中国社会科学报
作者:涂丹
声明:本文图片来源于“东方I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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