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成分
本品的主要成分为非诺贝特。
性状
(1)非诺贝特片: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片。(2)非诺贝特片(Ⅲ):白色薄膜衣片,除去包衣后显白色或类白色。
适应病症
非诺贝特片: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脂血症,其降甘油三酯及混合型高脂血症作用较胆固醇作用明显。
非诺贝特片(Ⅲ):用于治疗成人饮食控制疗法效果不理想的高胆固醇血症(IIa型),内源性高甘油三酯血症,单纯型(IV型)和混合型(IIb和III型)。特别是适用于以高密度脂蛋白降低和低密度脂蛋白中度升高为特征的血脂异常患者,及2型糖尿病合并高脂血症的患者。在服药过程中应继续控制饮食。目前,尚无长期临床对照研究证明非诺贝特在动脉粥样硬化并发症一级和二级预防方面的有效性。
规格
(1)非诺贝特片:0.1g。(2)非诺贝特片(Ⅲ):160mg。
用法用量
非诺贝特片:
1、成人常用量:口服,一次0.1g,每日3次,维持量每次0.1g,每日1-2次。为减少胃部不适,可与饮食同服。
2、肾功不全及老年患者用药应减量。
3、治疗2个月后无效应停药。
非诺贝特片(Ⅲ):
1、配合饮食控制,该药可长期服用,并应定期监测疗效。
2、160mg规格的本品,每日需服用一片,每日1次,药片应该在进餐期间整片吞咽。目前服用200mg微粒化胶囊病人可以直接转为服用160mg非诺贝特片(Ⅲ),无需调整剂量。
3、当胆固醇的水平正常时,建议减少剂量。
不良反应
发生率约有2%-15%。
1、胃肠道反应包括腹部不适、腹泻、便秘最常见(约5%);皮疹(2%)。
2、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乏力、头痛、性欲丧失、阳萎、眩晕、失眠(约3%-4%)。
3、本品属氯贝丁酸衍生物,有可能引起肌炎、肌病和横纹肌溶解综合征,导致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
4、发生横纹肌溶解,主要表现为肌痛合并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并可导致肾衰,但较罕见。
5、在患有肾病综合征及其他肾损害而导致血白蛋白减少的患者或甲状腺机能亢进的患者,发生肌病的危险性增加。(约1%)。
6、有使胆石增加的趋向,可引起胆囊疾病,乃至需要手术。
7、在治疗初期可引起轻度至中度的血液学改变,如血红蛋白、血细胞比积和白细胞降低等。
8、偶有血氨基转移酶增高,包括丙氨酸及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
注意事项
非诺贝特片:
1、本品对诊断有干扰,服用本品时血小板计数、血尿素氮、氨基转移酶、血钙可能增高;血碱性磷酸酶、γ谷氨酰转肽酶及胆红素可能降低。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
(1)全血象及血小板计数。
(2)肝功能试验。
(3)血胆固醇、甘油三酯或低密度脂蛋白。
(4)血肌酸磷酸激酶。如果临床有可疑的肌病的症状(如肌痛、触痛、乏力等)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升高,则应停药。
(5)在治疗高血脂的同时,还需关注和治疗可引起高血脂的各种原发病,如甲状腺机能减退、糖尿病等。
(6)某些药物也可引起高血脂,如雌激素、噻嗪类利尿药和β-受体阻滞剂等,停药后,则不再需要相应的抗高血脂治疗。
(7)饮食疗法始终是治疗高血脂的首要方法,加上锻炼和减轻体重等方式,都将优于任何形式的药物治疗。
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本品尚无用于人类的实验数据。
3、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疗效和安全性,目前尚无实验研究加以证实,因此本品不能用于儿童。
4、老年用药:老年人单剂量口服本品的清除率与成年人相似,但如有肾功能不良时,须适当减少本品用药剂量。
5、药物过量:因非诺贝特与血浆蛋白高度结合,因此当药物过量时,不考虑血液透析,应采取系统性支持疗法。
非诺贝特片(Ⅲ):
1、警告:(1)骨骼肌:曾有使用贝特类和其他降血脂药发生肌毒性,包括罕见伴随或不伴随肾功能衰竭的横纹肌溶解病例的报告。如果有低蛋白血症以及之前曾有肾功能不全,这种疾病的发生率会增加。有肌病和/或横纹肌溶解易感因素(包括年龄大于70岁,有遗传性肌病的个人或家族史、肾功能受损、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以及大量摄入酒精)的患者,发生横纹肌溶解献风险可能增高。
(2)对于出现弥漫性肌肉痛,肌炎,肌痛性肌肉痉挛,肌无力,伴或不伴肌源性CPK明显增高(超过正常5倍以上)的患者,应怀疑是否出现肌毒性,对这样的病例,应停止使用非诺贝特。使用非诺贝特的患者出现上述症状应当立即报告医生。
(3)观察性研究发现,当贝特类降脂药,特别是吉非罗齐,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使用时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增高。除非调脂治疗的获益可能超过其风险,应避免联合使用贝特类与他汀类。
2、由于处方中乳糖的存在,此药物禁用于患有先天性半乳糖症,葡萄糖或半乳糖吸收障碍综合征,或乳糖酶缺乏症患者。
3、使用注意事项:
(1)如果在服用几个月(3-6个月)后,血脂未得到有效的改善,应考虑补充治疗或采用其他方法治疗。
(2)肝功能:与使用其他降脂药物一样,一些病人使用非诺贝特后可能引起转氨酶(AST或ALT)升高,通常为一过性的、轻微或无症状的。有报告非诺贝特数周至数年的治疗中发生的肝细胞性、慢性活动性、胆汁淤积性肝炎,极为罕见有慢性活动性肝炎相关的肝硬化。建议:①在治疗的最初12个月,每隔3个月检查转氨酶水平;②应特别注意转氨酶升高的患者,当AST和ALT升高至正常值的3倍以上时,应停止治疗;③如果发生提示肝炎的症状(例如:黄疽、瘙痒症),而且实验室检查确认肝炎诊断,应停止非诺贝特治疗。
(3)肾功能:有非诺贝特治疗后血清肌酐升高的报告,停药后趋向于回复到基线水平。肌酐升高的临床意义尚不清楚。对于原有肾功能受损患者、老年和糖尿病患者,建议定期监测肾功能。
(4)胰腺炎:在接受非诺贝特治疗的病人中有报道胰腺炎的病例。这可能是由于对严重高甘油三酯血症的病人缺乏疗效,或者由于药物的直接作用,或者继发于胆结石形成或者胆汁淤积阻塞胆管。
(5)胆石症:非诺贝特可能增加胆固醇的分泌进入胆汁,可能导致胆石症。如果怀疑胆石症,应做胆囊检查。如果确诊胆石症,应当停止使用非诺贝特
(6)非诺贝特与香豆素类口服杭凝剂合用时,可能会增强后者的抗凝效应。为了避免出血并发症,应密切监测PT和NR,并可能需要调整口服抗凝剂的剂量。
(7)在考虑非诺贝特治疗以前,应对高脂血症的继发原因进行充分治疗,例如:未控制的2型糖尿病、甲状腺功能减退、肾病综合征、蛋白异常血症、阻塞性肝病或酗酒。药物治疗有关的继发性高胆固醇血症可见于:利尿剂、β受体阻滞剂、雌激素、孕激素、复方口服避孕药、免疫抑制剂和蛋白酶抑制剂。在这些情况下,应该查明高脂血症是原发性还是继发性(血脂水平的升高可能是由服用这些治疗药物造成的)。
(8)血液学改变:非诺贝特治疗的患者中观察到轻中度的血红蛋白、红细胞压积,以及白细胞的下降,然而通常在长期治疗过程中维持稳定的水平。有过非诺贝特治疗的患者发生血小板减少症和粒细胞减少症的报告。建议在非诺贝特治疗的最初12个月定期监测血液红细胞、白细胞计数。
(9)过敏反应:有过非诺贝特治疗的患者发生Stevens-Johnson综合症和需要住院使用皮质激素治疗的毒性表皮坏死的病例报告。报道风疹的发生率在非诺贝特治疗组与安慰剂组分别为1.1%和0%;潮红的发生率在非诺贝特治疗组与安慰剂控制糖尿病思者心血管风险的行动血脂研究是一项随机安慰剂对照研究,其中涉及5518名2型糖尿病患者、使用非诺贝特联合辛化他汀进行治疗。对于非致命性心肌梗死、非致命性卒中、以及心血管死亡的复合主要终点,非诺贝特加辛伐他汀的疗法与辛伐他汀单一疗法相比未显示出任何显著差异(风险比[HR]0.92,95%置信区间079-1.08,p=0.32;绝对风险减少:0.74%)。对于预定的血脂异常患者亚组(定义为那些基线时处于HDL-C的最低三分位(≤34mg/dl或0.88mmol/L)和TG的最高三分位(>204mg/dl或2.3mmol/L)的患者),与辛伐他汀单一疗法相比,非诺贝特加辛代他汀疗法的复合主要终点显示出31%的相对减少(风险比[HR]0.69,95%置信区间:0.49-0.97,p=003;绝对风险减少:4.95%)。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孕期:动物试验结果显示未见有致畸作用。到目前为至,临床尚未出现致畸和胚胎毒性。但对孕期使用非诺贝特的跟踪不足以排除任何危险,故一般孕妇应禁用。贝特类药物不用于孕妇,但通过饮食控制不能有效降低高甘油三酯(>10g/L)而增加母体患急性胰腺炎危险的情况时除外。
(2)哺乳期:目前尚无非诺贝特可进入母乳的资料,因此哺乳期不建议使用。
5、儿童用药:儿童禁用。
6、老年用药:推荐使用普通成人剂量,如有肾功能损害可以减少剂量。
7、药物过量:非诺贝特过量没有特殊治疗,可给予对症治疗。如果发生过量,给予一般支持性的护理,包括监测生命体征,观察临床状况。必要时给予催吐或者洗胃排出未被吸收的药物,要注意维持呼吸道畅通。因为非诺贝特酸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紧密,血液透析不能清除非诺贝特酸,过量时不应考虑使用血透。
禁忌
非诺贝特片: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2、有胆囊疾病史、患胆石症的患者禁用,本品可增加胆固醇向胆汁的排泌,从而引起胆结石。
3、严重肾功能不全、肝功能不全、原发性胆汁性肝硬化或不明原因的肝功能持续异常的患者禁用。
非诺贝特片(Ⅲ):
在下列情况中,此药物禁止使用:
1、对非诺贝特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不全者。
3、肾功能不全者。
4、已知在治疗过程中使用非诺贝特或与之结构相似的药物,尤其是酮洛芬时,会出现光毒性或光敏反应。
5、儿童禁用。
药物相互作用
非诺贝特片:
1、本品有增强香豆素类抗凝剂疗效的作用,同时使用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故合用时应减少口服抗凝药剂量,以后再按检査结果调整用量。
2、本品与胆汁酸结合树脂,如考来烯胺等合用,则至少应在服用这些药物之前1小时或4-6小时之后再服用非诺贝特。
3、因胆汁酸结合药物还可结合同时服用的其它药物,进而影响其它药的吸收。
4、本品应慎与HMG-C0A还原酶抑制剂,如普伐他汀、氟伐他汀、辛伐他汀等合用,可引起肌痛、横纹肌溶解、血肌酸磷酸激酶增髙等肌病,严重时应停药。
5、本品主要经肾排泄,在与免疫抑制剂,如环孢素或其它具肾毒性的药物合用时,可能有导致肾功能恶化的危险,应减量或停药。
6、本品与其它髙蛋白结合率的药物合用时,可使它们的游离型增加,药效增强,如甲苯磺丁脲及其它磺脲类降糖药、苯妥英、呋塞米等,在降血脂治疗期间服用上述药物,则应调整降糖药及其它药的剂量。
非诺贝特片(Ⅲ):
1、观察性研究发现,当贝特类降脂药,特别是吉非罗齐,与HMG-COA还原酶抑制剂(他汀类)联合使用时横纹肌溶解的风险增高。除非调脂治疗的获益可能超过其风险,应避免联合使用贝特类与他汀类。2、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非诺贝特与香豆素类口服抗凝剂合用时,非诺贝特能够与血浆白蛋白结合紧密,从蛋白结合部位置换出抗凝剂,会增强后者的抗凝效应,使PT和NR进一步延长。为了邂避免出血并发症,合用非诺贝特时,应当减低口服抗凝剂的剂量,更频繁地监测PT和IR直至达到稳定特医药。
3、免疫抑制剂:免疫抑制剂例如环孢素、他克莫司具有肾毒性,会减低肌酐清除率并升高血清肌酐。由于贝特类包括非诺贝特主要以肾脏分泌为主要排泄途径,免疫抑制剂与非诺贝特的相互作用可能导致肾功能的恶化。应当慎重权衡联合使用非诺贝特与免疫抑制剂的风险和获益;如果必需使用则应当使用最小有效剂量,并监测肾功能。
4、胆酸结合剂:胆酸结合剂会与同时服用的药物结合,因此,应当至少在服用胆酸结合剂前1小时或者后4-6小时在服用非诺贝特,以避免阻碍非诺贝特的吸收。
5、秋水仙碱:有报告非诺贝特合用秋水仙碱发生包括横纹肌溶解在内的肌病,两者合用要谨慎。
6、格列酮类:在合用非诺贝特和格列酮类的过程中,报告了可逆性HDL-胆固醇反常降低的一些病例。因此,如果在其中一种药物基础上加用另一种药物,建议对HDL胆固醇进行监测,并在HDL胆固醇太低时停止其中一种治疗。
7、细胞色素P450酶:以人肝肝微粒体进行的体外研究表明,非诺贝特和非诺贝特酸不是细胞色素(CYP)P450亚型CYP3A4、Cyp2D6、CYP2E1、或CYPA2的抑制剂。在治疗浓度下,它们是CYP2C19和CYP2A6的弱抑制剂,是CYP2C9的弱至中度抑制剂。
8、对于合用非诺贝特和经CYP2C19、CYP2A6、特别是CYP2C9代谢的治疗指数窄的药物的患者,应对其进行谨慎监测,如有必要,建议对这些药物进行剂量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