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管理准则
第一条 采纳有关技术改进合理化建议(以下简称技术建议),以充分促进本公司革新挖潜、降低成本、提高产品质量、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增加经济效益。
第二条 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结构、新配方、提高产品质量,改善产品性能及开发新产品,节约原材料等。
第三条 对设备,工艺过程,操作技术,工、夹、量具、试验方法、计算技术、安全技术、环境保护、劳动保护、运输及储藏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四条 对医疗卫生技术、教育、保育以及利用自然条件等方面的改进或建议。
第五条 推广应用科技成果、引进技术、进口设备的消化吸收和革新,解决有关技术和质量方面的关键问题。
第六条 对公司现代化管理方法、手段的创新和应用,促进公司竞争能力全面提高的建议或改进。
第七条 技术建议项目必须做到:
1、经过试验和应用,做出完整的原始记录、图纸资料和技术总结。
2、按照技术建议成果报表逐项填写,并经部门主管和受益部门签证。
3、凡属于提高工效、提高产品质量、节约原材料、改进设备(备件)的合理化建议必须要有相应的工时定额员、质量管理部门、材料定额员、设备动力部门和使用部门等签署的效果证明。
4、一般项目经所在部门考察后签署意见,报总经理办公室办理。较大项目须经三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连同有关资料上报总经理办公室办理。重大项目须经六个月的生产试用验证,整理全套资料上报。
第八条 凡经鉴定的技术建议和现代化管理优秀成果,其鉴定材料应包含以下内容:
1、能否纳入正式技术文件用于生产或经营管理工作。
2、能否进行推广应用与交流。
3、详细分析与核算经济效果,对无法计算出经济效果的应提出结论性意见,并由有关主管签字。
第九条 凡纳入正式工艺规范的技术建议项目,由有关部门与车间进行工时或材料定额修改,并考核实施情况,对改进产品结构、提高产品性能的项目,根据产品图纸审批程序办理更改手续,并考核其批量生产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