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展播
连日来,南昌持续高温少雨天气
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
为此,
南昌市红谷滩区、安义县
经开区、新建区、湾里管理局发布了
禁火令
时间分别为:
红谷滩区:
2022年9月12日至2023年4月30日
安义县:
2022年9月9日-2023年4月30日
经开区:
2022年9月11日至2023年4月30日
新建区:
2022年9月1日-2023年4月30日
湾里管理局:
2022年9月12日-2023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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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红谷滩区人民政府特颁布禁火令如下:
一、禁火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禁火范围
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边缘100米左右范围。
三、禁火行为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杆;
3.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和放孔明灯;
4.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使用电设备触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烟火驱蜂驱兽;
6.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相关规定
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森林防火人员进行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法行为,并可由区林业主管部门或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拒不执行《禁火令》,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红谷滩区人民政府提醒全区人民共同遵守,相互督促,积极参与森林防火,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及时拨打12119报警。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政府
2022年9月11日
安义县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及《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县实际,县人民政府特颁布禁火令如下:
一、适用期限:2022年9月9日至2023年4月30日。
二、森林防火区:森林、林木和林地及其边缘300米左右范围。
三、森林防火区禁止以下用火行为:
1、禁止携带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防火区;
2、禁止烧荒、烧田埂草、烧草木灰、烧秸杆;
3、禁止吸烟、野炊、烤火和放孔明灯;
4、禁止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5、禁止使用电设备触捕野生动物,禁止使用烟火驱蜂驱兽;
6、禁止未经批准擅自炼山、焚烧疫木。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森林防火人员进行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法行为,并可由县林业主管部门或各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拒不执行《禁火令》,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罚;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县人民政府提醒全县人民共同遵守,相互督促,积极参与森林防火,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发现违规用火和森林火灾,请及时拨打12119报警。
2022年9月9日
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禁火通告
为保护森林资源,维护全区生态安全和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 等相关规定以及当前全区严峻的森林防火形势,现发布全区禁火通告。
一、禁火区域
临空经济区,各镇、街办、管理处。
二、禁火期限
2022年9月11日至2023年4月30日。
三、禁火内容
(一)禁火期内,严禁在禁火区域烧荒、烧田烧草、烧草木灰、焚烧秸秆、烧垃圾、吸烟、烤火、野炊、烧烤、放孔明灯、焚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
(二)禁火期内,临空经济区,各镇、街办、管理处及有关部门(单位)要在禁火区域内设立固定及流动森林防火检查点,并督促相关村组加强对所辖区域内老人、儿童、智力障碍者、聋哑人的监管,明确监护人和具体监管责任。
(三)禁火期内,确因生产需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领取《野外生产性用火许可证》。对在禁火区域内违法违规野外用火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进入森林防火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火人员的登记检查,并负有森林防火的责任和义务。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森林防火人员进行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法行为。
(五)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森林火情,应当立即举报,举报电话:12119、83892119、13517098013。若失火人员隐瞒不报造成更大损失的,失火人员亲属对失火人员包庇、纵容的,将依法依规从严追责。
新建区人民政府禁火令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切实保护人民群众森林资源,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根据国务院发布的《森林防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特发此令:
一、全区林地及林缘100米内为森林防火区,森林防火重点期为2022年9月1日-2023年4月30日。
二、森林重点防火期内,严禁在林旁、山边烧田埂草、草木灰、稻草、河州。
三、森林重点防火期内,严禁在林旁林内上坟烧纸、燃放爆竹和其它用火。
四、森林重点防火期内,严禁在山上吸烟、烤火、野炊和乘车时把火种扔出车窗外。
五、各种林事生产性用火,应开好防火线路、配足看守人员、备足扑火工具,区林业主管部门批准,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在三级风力以下分次计划烧除。
六、建立健全“疯、痴、呆、傻、聋、哑”人员和无自控能力的老人、小孩监护责任制,严禁其进入林区玩火失火,否则依法追究监护人责任。
凡违反上述规定之一者,除批评教育外,根据《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对个人并处2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引起火灾的,按法律、法规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南昌市新建区人民政府
二〇二二年九月
湾里管理局森林防灭火
禁火令
为严防森林火灾发生,严格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江西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特发布如下禁火令:
一、禁火时间
2022年9月12日至2023年9月12日,全年。
二、禁火范围
湾里管理局辖区所有林地及距林缘100米范围内。
三、禁火行为
1.严禁吸烟、乱丢烟蒂和火柴梗;
2.严禁上坟祭祖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
3.严禁在乘坐交通工具时向外丢弃火种;
4.严禁在野外烧烤、野炊、玩火、放孔明灯;
5.严禁进山狩猎、使用烟火驱蜂驱兽;
6.严禁炼山、烧地坎草、烧灰积肥及其他生产性用火。
四、相关规定
进入林区的车辆和个人,应自觉接受森林防灭火指挥部门的登记检查,严格遵守森林防灭火的责任和义务。凡阻挠、妨碍检查工作或拒不执行本禁火令的单位和个人,由森林防灭火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劝阻或者制止违法行为,并由林业主管部门或各镇人民政府给予警告,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南昌市湾里管理局
2022年9月11日
森林火灾
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
处置扑救极为困难的灾害
森林防火“十不要”应记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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