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字,本義是拘捕的意思。甲骨文是犯人伸出兩個手,戴上刑具。發展到金文和小篆,刑具和犯人分開了,一左一右,左邊刑具讀Nie4,俗寫與「幸」混用。右旁犯人伸出兩隻手,還是被一豎綁在一起。身體這曲線,大致是一個兩曲的乙字狀。秦簡的寫法,跟金文相近,漢隸《侯成碑》跟小篆相近,但左邊多了一橫,訛變為「大」和「羊」合字,讀Da2。其他漢隸右旁有訛變為「凡」或「丸」,都是隸變。講到真書如顏真卿,傳承《熹平石經》寫法,而《陰符經》在上面這一行,右旁鳳翅勢中多一橫,其實左邊寫成「幸」,右旁比「丸」多一橫,都是隸變。很多書法家喜歡寫古字,使作品看起來古雅。
幸 辛
提醒各位,現在正楷字中,「幸福」的「幸」,最後一橫是長的,「辛苦」的「辛」,最後一橫是短的,而智永或唐人寫這兩個字,最後一橫都是長的。
你看《五經文字·辛部》,收了八個字,連部首「辛」一共九個字,最後一橫都是長的,讀音是Qian1,跟現在的正楷字不一樣,臨帖時看清楚。
迅
「迅」字,《陰符經》又加了多一橫。《篇海類編》認為,這個有兩橫的是另外一個字,一橫的為「迅」,兩橫的音zhuo2,意義是疾风。這一說法我很懷疑,「迅」字由兩部份組成,走之旁就是「辵」,甲骨文是一個腳在街上走,本義是慢走,要表現快走怎麼辦?右旁加一個Xun4,這是「飛」字的簡省,左右合在一起,快走的意思就出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