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保险是以机动车辆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目前我国机动车保险主要包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基本险和附加险三大部分。
我国三大机动车保险
1,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险:负责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交强险有限额,目前人身伤亡最多11万左右,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
2,基本险:分为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
(1)车辆损失险:主要承保保险车辆本身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一些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险车辆损失,由保险公司负责修理或进行赔偿。
(2)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车辆驾驶员(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因意外事故致使他人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时,保险人依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偿别人的损失。
3,附加险:
机动车辆附加险主要包括: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投保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在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车上人员责任险、无过失责任险、车载货物掉落责任险;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的基础上,可投保不计免赔特约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