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1931年,8岁的金庸作为家庭代表,独自去吊唁因空难丧生的诗人表哥徐志摩。
那是金庸第一次独自“行走江湖”,多年以后,他还清楚地记得,徐家礼数很隆重,安排他一个人独自吃一桌酒席,甚至觉得大概皇帝吃饭就是这样子吧!
那时的金庸还叫查良镛。他妈妈叫徐禄,是徐志摩的小姑姑,这样的亲戚关系,为何要派一个小孩去吊唁呢?
金庸回忆录的解释是,徐家是名门望族,而自家辈分大,大人去恐有谄谀之嫌。还有一层原因他没明说,笔名叫“云中鹤”的徐志摩,抛弃了温柔贤惠的结发妻子张幼仪,娶了有夫之妇陆小曼,成为了著名的“渣男”,当时名声很臭,所以家人都不愿意去。而送给徐志摩的挽联就是证据:“司勋绮语焚难尽,仆射余情忏较多”……
那时的金庸,还不懂爱情的滋味,大概是受了大人影响,日后,笔下的“表哥”总有些“渣男”的阴影,甚至还出现了一个“采花贼”云中鹤……
他更不会料到,多年以后,当他遇到心动的女人,自己竟也会如出一辙,为了爱情不惜冲破道德的樊笼。
1936年,诞下5子2女的徐禄病逝,13岁的金庸沉浸在丧母之痛中。祸不单行,不久,日军攻到浙江,他就读的嘉兴中学迁至丽水……
颠沛流离中,金庸竟然因善于写作,发了笔横财。他与同学合编了一本教辅书《给投考初中者》。此书上市后,非常畅销,此后几年一版再版,获得的版税收入,都够金庸读到大学了。
中学期间,金庸还认识了生命中,特别重要的一个人——年长自己4岁的同学沈宝新,成为莫逆之交。两位少年躺在草地上数星星谈理想时,金庸说他想当一名外交官,压根没想到,多年以后,梦想将遭遇重挫,而彼此将成就一番大业。
1940年,17岁的金庸因不满训导主任辱骂学生,便以笔为剑,行侠仗义,写了篇讨伐文章《阿丽丝漫游记》,把训导主任暗喻成一条凶神恶煞的眼镜蛇……
他没想到,自己竟第一次因文“获罪”,被气得浑身发抖的训导主任以一己之力开除了。好在校长念金庸是位有抱负的少年,便介绍他转学去了衢州中学。
1944年,20岁的金庸考入重庆中央政治大学外交系,离外交官的梦想越来越近,然而,不久意外发生了……
二、
不久,金庸“老毛病”再犯,因为对校内学生党员行为不满,再次仗义执言,向校方上书投诉,结果再次惹祸,被开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