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物业想把小区内现有的绿化用地改成电动车停车场,采取让业主少数服从多数的方式决定是否合法?
如果有一个业主不同意,物业还能这样做吗?
普法时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
改变共有部分的用途或者利用共有部分从事经营活动属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应当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
业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相关行为应当符合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要求。
来源: CCTV今日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