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必备十大技巧,出纳必备的十大常识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0-30 00:23:09

三、假币的处理

出纳在收到疑似假币的情况下,不得随意加盖假币戳记和没收,而应向持币人说明情况,开具载明面值和号码的临时收据,连同可疑币及时报送有假币鉴定权的金融机构进行鉴定。

出纳进行假币鉴定,可以自收缴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假币收缴凭证”直接或通过收缴单位向中国人民银行当地分支机构或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当地鉴定机构提出书鉴定申请。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的鉴定机构应无偿提供鉴定或真伪的服务,鉴定后,应出具中国人民银行统一印制的“货币真伪鉴定书”,并加盖币鉴定专用章和鉴定人名章。

出纳收到并确定其为假币后,应上缴中国人民银行或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并配合安全机构追查来源,切不可让假币继续流通。

第三节 点钞技能

一、手点现金

出纳必备十大技巧,出纳必备的十大常识(17)

二、点钞机点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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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保险柜的使用第五节 印章、印鉴的管理第六节 发票真伪的鉴定和有效期第七节 其他相关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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