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失业了,先别着急。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您可以申领失业保险金。这笔钱是针对劳动者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一种临时补偿。若您未因失业而申领,退休后也不会补发。
符合什么样的条件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呢?
(一) 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失业前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
具体金额各地不太一样,以北京为例:
1、累计缴费满1年不满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2034元;
2、累计缴费满5年不满10年的,月发放标准为2061元;
3、累计缴费满10年不满15年的,月发放标准为2088元;
(二)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有两种情形,要么被单位辞退(需提供单位的书面辞退证明),要么就是劳动者被迫解除劳动关系,具体请参看《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符合其中任意一条,由劳动者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关于由于个人原因主动提出离职的劳动者,是不能领取失业保险金的。
敲黑板,如果您是北京城镇户籍,请具体咨询户口所在地街道,或申办灵活就业。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温馨提示,离职的时候要和企业协商一致,企业在做减员的时候有三个选项1.劳动合同期满2.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3.非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若企业减员时选择劳动者本人意愿解除劳动关系,就属于自动离职。请大家一定注意。
若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可以与前次失业应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但是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也就是说一般可以领取18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