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确认书需要提供给双方,不需要双方到交警处签字。如果一方签字,责任证明也是有效的。因此,如果一方在事故责任确认书上不签字,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
当事人在事故责任鉴定上是否签字并不代表当事人同意或拒绝认定,只是交警部门交付认定的一种方式。交警部门送达确认书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由当事人从交警队伍中领取,另一种是由交警部门直接寄送到当事人住所。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上的单方面行为,不需要当事人双方都在场,也不需要双方同意。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管理部门会及时将其发给当事人。
当事人拒绝事故责任证明是不可取的。而且,当事人拒绝领取,并不意味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没有送达。只要公安机关将拒收行为记录在案,就会视为已经送达。
因此,如果当事人对确认书有异议,也要接受确认书,然后仔细研究,找出问题所在,再去上一级复议,避免被驳回。但是,如果视为交付,错过了复议时间,则得不偿失。
出现交通事故后,应该注意的情况: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后,应当及时出具事故责任确认书。即使有一方不签名,也不会影响证书的有效性。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交警在肇事车辆出具责任证明后,无权扣留肇事车辆。交警应当根据事故现场的调查鉴定结果,及时出具责任证明书,作为交通事故的证据。
3、如果受害方真的害怕得不到相应的赔偿,应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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