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二娃的梁山公司具有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中标了一个学校的建设,梁山公司与该学校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在签订合同的时候,主管此项目建设的副校长推荐说,学校一直和高手电气专业分包商合作很愉快,希望此工程的电气工程由高手电气公司承接,二娃表面同意。
二娃回到单位后,安排人员考察高手电气公司,通过考察,发现高手电气公司资质和人员都符合工程的要求,于是乎二娃做了个顺水人情,与高手电气公司签订了专业分包合同。
谁知,在施工过程中,高手电气公司由于艺高人胆大,棋输一招,造成了质量事故。
责任谁付?业主有责任吗?
解析质量事故由高手电气公司负责,梁山公司与高手电气公司对业主承担连带责任。业主没有责任。
我国的建筑法律体系内,没有规定业主指派分包单位的处罚,在施工合同司法解释一第12条规定了,业主指派分包单位,有过错的承担过错责任,通过案例分析,业主并未过错,所以也没有责任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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