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俗革命》
如果把基督教看作过时的前现代遗存,史密斯的观点肯定不成立,因为现代科学的不断进步必然导致宗教式微,根本谈不上什么争夺权力的革命。但是,从西方科学发展的长远历史看,把宗教和科学对立起来,认为后者是因自身的先进性而取代前者,这种观点本身就是近代社会思想变革的结果之一。最终输掉话语权的传统信仰维护者,反对的并非科学本身,而是科学主义一统天下后的新道德秩序,而这些为魔丸走到一起的合作者,或自觉或不自觉,都参与并推动了这个变革过程。
桑格生于一个爱尔兰移民家庭,父亲背弃了天主教。在社会关系和宗教信仰密不可分的时代,她割断了与传统社会的纽带,背着魔鬼后代的恶名,成长为一个无神论者,后来也接受了社会主义思想。如果再留意一下,书中写到桑格于1912年搬到纽约以后,在格林尼治村结识的一批激进社会活动家,就可一窥这场变革与复杂的社会激荡纠葛交错的一面:尤金·德布斯,美国著名工运领袖和社会主义者,1894年参与领导过普尔曼铁路大罢工;爱玛·戈德曼,无政府主义者和女权运动家,参与过对实业家弗利克的失败刺*,也曾因传播避孕用品被判入狱,成为桑格追随的榜样;被誉为美国现代新闻业之父的沃尔特·李普曼,曾向桑格介绍弗洛伊德的心理学理论。与此同时,桑格在离格林尼治村不到两英里的下东城做过探访护士。在她眼中,自己的探访经历,不仅印证了那些来自格林尼治村的高谈阔论,更激发了她改革社会的使命感。
但是,桑格不久就发现,要在这个激进圈子之外赢得更广泛的社会支持,才能成功。尽管这些活动家的极端主张不一定和桑格后来发起的运动直接相关,在政治上也并不成功,但他们的反宗教立场却被渐渐打入主流的“知识阶级”接受。当桑格将计划生育运动的影响不断扩大时,越来越有可能说服掌握各种社会资源的知识界与商界精英,去赢得他们的支持。
生物学家平克斯一出场,就是个近乎科学怪人的天才。上世纪三十年代,他就开始在哈佛大学用兔子研究体外受精。在当时还秉承WASP(白人、盎格鲁-萨克逊和新教徒的英文缩写)传统的哈佛,这种和主流格格不入的课题本来就无法长久,何况平克斯还是个犹太人,更容易受到排挤,不久他就被“扫地出门”。平克斯在1950年第一次和桑格会面时,一口答应了她研发避孕药的请求。虽然在学术上,平克斯用不着从零开始——早在三十年代,黄体酮抑制排卵的生物机制就被发现,但碍于道德和宗教禁忌,没有科学家愿意冒险把这个发现用于避孕药物的开发,即使是同行中公认的异类、思想超前的平克斯,也不例外。虽然平克斯有着开放的性观念,但最后打动他的,却是超越性生活革命的那些宏大且具体的议题:改善妇女生育健康,减少遗传疾病,控制人口数量及提高人口素质。避孕药对这些全球性议题都会有重要影响。这是平克斯重新赢得同行尊重的一个大好机会,虽然从药物研发角度看,这是一场风险极高的赌博。
格雷戈里·平克斯(1903-1967)
为研发避孕药投入真金白银的富孀麦考米克,是麻省理工的第一代生物学女学士,也是一位积极为女性争取选举权的活动家。麦考米克像她同时代的许多富豪一样,把巨额财富投入慈善事业,可能是由于婚姻不幸,麦考米克比别人更急于看到结果,只做个撒钱的金主已经不能让她满足,生物学背景让她一度对研发事必躬亲,甚至从加州横跨美国搬到东北部,以监督平克斯的工作。她相信,财富和科学是可以用来改造社会的。
在这个当时传统社会眼里的异类组合里,只有天主教徒洛克医生稍有例外。虽然他明确反对教廷的避孕戒条,公众形象却很好,又虔诚信教,这也是桑格最初对他的态度只是容忍,而不是欢迎的原因。洛克医生不顾教会禁忌,从最初在诊所里帮助妇女避孕,“越发大胆起来”,到后来加入避孕药研发团队,离不开他的专业经历。书中没有明确指出的是,从二十世纪开始,妊娠被正式揽入了医学专业领域。在潜移默化中,*被看作必须由医生介入照管的一种准病理状态,而与此同时,药物功能也正从单一的治疗向预防拓展。即使仅仅从医学角度看,无节制和无计划的生育确实对一些妇女的身心健康极为不利,甚至是危险的。既然有可能危害健康,那预防也就顺理成章了。
单看桑格领导的计划生育运动和避孕药研制,这四位勇士从最初走到一起到最后成功,确有许多偶然因素,整个过程也困难重重,甚至希望渺茫,但如果从魔丸这个聚焦点稍稍退后一步,看到后面那个进步主义年代和世俗化革命,就可以看到,桑格和她的合作者们从一开始就不是孤军作战。
根据史密斯在《世俗革命》中的观察,到了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新兴的“知识阶级”已经在科学、教育、文化和政治等各领域登堂入室,而外强中*传统建制维护者从一开始处于守势,发展到了丧失领地。到了五十年代末,世俗化革命其实已经成功在望。现在人们常提起那时“在上帝之下”被加进公立学校的国旗宣誓词,以及把“我们信靠上帝”加印在美元纸币上,在史密斯看来,这只是传统信仰式微前的回光返照。再回过头看避孕药的出现,其实是这场革命中的一场攻坚战,虽然艰险,但后盾越来越坚实,所以参战者才能愈挫愈勇,胜算其实变得越来越大。
避孕药是否实现了桑格和社会改革者们的理想呢?作者举出了一些明显的改观:家庭规模普遍缩小,妇女结婚年龄上升,教育程度和经济地位提高,从传统单一的家庭角色走向不断多元化的社会角色。这些当然符合女权运动的一贯诉求,而有些结果却在意料之外,例如,避孕药并没有像期待中的那样首先救助穷人,而且也没有防止世界人口爆炸。另外,避孕药实际上有可能减低女性性欲,一反桑格改善女性生活的初衷,并且本书作者认为,这和婚外恋和离婚率大幅上升有关。当然,桑格并不会觉得后者有什么不好。
上述种种,是否应完全归功或归咎于避孕药,都值得商榷。从社会层面看,并非单纯因避孕药而导致了性观念革命、新的家庭秩序出现和女性社会角色的变革。这一切在其问世之前就开始酝酿,而避孕药恰恰扮演了一个高效的催化剂角色。它通过解决一个科学难题,不但彻底改观了女性对自身健康和生育的主导权,而且让她们更有可能选择崭新的人生道路,这至少符合桑格对“健康、快乐的人类”的憧憬。
但是,从今天的视角去看,在这个美好憧憬之外,复杂的历史环境令桑格与优生学以及种族主义之间,似乎又有某种交集,对敏感的今人,有时又变成一个不好处理的问题。
优生学起初提倡的“种族健康”,避免生育所谓低能人口和有遗传缺陷的后代,很容易让桑格找到共同点,尽管桑格更强调的给予所有妇女生育自主权,并不被优生学派关心。作者认为,“如果桑格不算与他们正式联姻,至少也算是长期同居过”,大致算是一个中肯的结论。在与纳粹种族清洗政策为伍之前,优生学一度名正言顺,声望远在当时见不得人的节制生育运动之上,桑格为推动自己的议程去借助其正面影响力,实在是很自然的事情。但作者也指出,在优生学派在美国被唾弃之后,桑格却不愿与之立即切割,算是一大失策。
对于种族,作者认为桑格的态度虽然“复杂”,但还算不上是种族主义者。然而,她很容易被攻击者抓住把柄。比如,在一封1939年关于在南方帮助黑人建立节育诊所的信里,桑格写道:“不能让我们要灭绝黑人人口这样的话传出去,一旦这事发生在他们中那些更具叛逆性的成员当中,牧师是那个可以帮我们把意思说明白的人。”乍一看,桑格是在企图掩盖真相,但从上下文看,她只是避免在黑人社区产生误会的意思,但用词行文极不妥帖。作者并没有采用这类争议性的原始材料,是因为桑格倡导的生育控制,至少在实际运作上不以种族为界限。至于计划生育运动为何有过针对黑人的专门项目,可能是因为桑格觉得上层社会应该帮助穷人,而节育正是减轻经济负担和解决社会问题的一个有效工具,而这又无可避免地和种族问题牵扯在一起。
更麻烦的是,桑格一度追捧的优生学派虽然不能和种族主义画等号,却很容易带上种族主义倾向,而要把后者从前者中完全剔除,并非易事。所以,作者认为桑格是个优越感超强的精英主义者,不失为一种折衷。
作者这种谨慎态度的背后,是历史人物在政治正确语境下常有的尴尬处境。如果无法把他们塞进意识形态预设下的叙事框架,那会是件很糟糕的事情。
女权运动先驱桑格,生育权利的倡导人,居然跟优生学和种族主义纠缠不清,在今天符号化的政治意象里,简直是个噩梦,所以一些自由派人士,也希望能掠过历史复杂带来的不尽如人意,只唱赞歌。2009年,时任国务卿的希拉里•克林顿,在欣然接受计划生育委员会授予的“玛格丽特•桑格奖”发言时,就表示非常仰慕“她的勇气、她的坚韧、她的远见”, 而且一想起当年桑格要面对“一切的陈腐、敌对和来自各方面的指责”,就对她“心生敬畏”。随后她话锋一转,说在当今美国,桑格还有“未竟之业”,因为“仍有太多妇女的权利,因为收入,反对,和人们怀有的态度,而被拒绝承认”。
在一些保守派眼里,桑格却又是另外一个面目。2015年,共和党总统参选人之一、黑人医生本•卡森(Ben Carson)在谈到计划生育委员会和桑格时说:“玛格丽特•桑格是个优生主义者。她相信像我这样的人(作者注:卡森后来特别解释他指黑人)应该被消灭,或者被管控起来。”同年,有意参选总统的克鲁兹联合其他二十四名共和党国会议员,致函史密森尼博物馆,要求立即移除国家肖像馆里的一座桑格半身塑像,因为这个塑像“代表仇恨,种族主义和对未诞生命的毁灭”。提起避孕,克鲁兹表示,这只是桑格“控制少数族裔人口的方法”。
本•卡森,现任美国住房和城市发展部长
国家肖像馆的反应倒是很淡定。“选举周期中是会发生这种事的”,馆长在《纽约客》的一次采访中说,“进国家肖像馆用不着道德测试,如果我们那样做的话,没有一个人的像能挂在墙上”。
政客们关心的当然不是历史人物的道德问题,而是现实政治利益。就桑格而言,现在真正触动政治神经的,不是避孕,而是她一手创办的计划生育委员会后来积极投入的堕胎服务。虽然桑格本人反对堕胎,而且,计划生育委员会大规模提供堕胎服务也是她去世后的事,但是,为堕胎合法化开路的,却是一起争取合法避孕的联邦诉讼,这就是此书后记中一笔带过的格里斯沃尔德案。
1965年,康涅狄克州计划生育联盟因开设生育控制诊所,被判违反该州反淫秽法。会长格里斯沃尔德不服判决,官司打到最高法院,结果,康州的反淫秽法被判违宪,理由是该法侵犯隐私,并违反了第十四修正案中的平等保护条款。主笔判决意见的大法官道格拉斯表示,虽然隐私权没有被明文写入美国宪法,但实际存在于权利法案的“影晕”(penumbra)中,特别是第一、第三和第四修正案。如果公民隐私不被保护,那么言论、出版和集会自由,和平时期禁止军队未经允许驻扎民宅,以及公民人身、财物、住所不受无理搜查的权利,将无从谈起。由此出发,又可以推出公民应享有的“隐私区域”。因此,避孕属于婚姻内的隐私权,政府无权干涉。
“我们会允许警察在夫妇卧室那不可侵犯的领域里搜寻避孕的蛛丝马迹吗?”道格拉斯大法官写道,“就围绕婚姻关系的隐私观念而言,这个想法本身就是可恶的。”其实,反淫秽法当时在美国大多数州或形同虚设,或已被废除,就连持反对意见的最高大法官之一斯图尔特,虽然不认为康州此法违宪,但也觉得它“不同寻常的荒唐”。
格里斯沃尔德的胜利,不只在于维权,也在于正名,更让人想起“美国宪法是一份有生命的文件”。
关键是,隐私权的范围在之后的联邦案件中被一再延伸。七年后,隐私权的适用范围在另一桩诉讼中扩大到了未婚性伴侣之间的避孕。到了1973年,在里程碑式的罗诉韦德案(Roe v Wade)中,堕胎权最终被纳入隐私权,受到第十四修正案里正当法律程序条款的保护。自此,美国社会在堕胎权上的对峙进一步升级,无从了结。计划生育委员会作为专事生育服务的非营利机构,规模居全面之冠,由于提供堕胎服务,并且积极投入与之相关的政治活动,也一直饱受争议。可是,为什么呢?
1973年,美国联邦最高法院以七比二的投票结果,裁定堕胎是受联邦宪法保护的基本人权,图片来自纪录片《推翻罗诉韦德案》(Reversing Roe)
表面上,堕胎权议题仅仅是政客们的催票工具。背后却是社会走到这一步后新的伦理挣扎。从一面去看,从合法避孕到合法堕胎,应该是当年桑格提倡女性挣脱桎梏、“掌握生育主动权”的一脉相承,是世俗化社会“进步的顺理成章”。但是,从另一面去看,即使撇开宗教,在世俗伦理心理上也会有本质差别:避孕只是在生理上暂时消除受孕的可能性;堕胎则是终止一个正在孕育中的生命。哪怕是坚持绝对堕胎权的无神论者,只要深入想一想,在临产之瞬间,从母腹中“可堕之胎儿”,到出生后“不可*之婴儿”分秒之间的陡然转变,也会有难以直面的感觉和说不出的困扰;那么,更不要说那些对生命存有更多思考、更执着的宗教信仰者了。
生命始于何时,是罗诉韦德一案的棘手难题。然而,大法官却明言,这个问题无法解决,因为不仅宪法没有确立胎儿具有自然人的地位,而且,“当那些各自在医学、哲学和神学领域训练有素的人士都无法达成任何共识时,以当下人类知识的发展水平,法官不宜对答案妄加揣测”。
于是,法官以胎儿能否在体外存活,作为划分堕胎合法性的依据之一:在妊娠早期(最初十二周),胎儿没有独立于母体的生命力,在母亲健康得到保障的前提下,堕胎作为一项基本权利,完全合法;到中期,堕胎威胁母亲健康的可能性增加,到了晚期,胎儿因具有独立存活能力,所以是“潜在生命”,当堕胎和这两个“不可抗拒的利益”产生冲突时,法官允许各州在一定条件下限制,或禁止堕胎。
对坚持“生命始于受孕”的宗教信仰者,显然无法接受这个判决。对堕胎权支持者来说,虽说是一大胜利,但判决又给州政府留出了附加管制的余地,平添变数。随着时间推移,这个三阶段原则受到越来越多的挑战。双方都有激进一端的理解,一方试图尽量推前不可堕胎的法定期限,另一方则试图以法律确立临产瞬间的堕胎权也不受质疑,争议非但没有得到解决,反而变得更加错综复杂。但是,人们关注的眼光往往落在双方激进端的对阵,很少去看到,还有站在中间思考的大多数。
因此,在一个世俗化的社会里,人们依旧会问:堕胎的伦理接受度和底线在哪里?什么情况下,“实用”可以压倒和排斥“人的基本哲学问题”,或者,干脆扭过头去,忽略不计?在法律上究竟是否可以划出一条大家都能接受的界限?如果可以,女性生育自主权是否拥有绝对的优先次序?这些疑问,似乎不能以“落后与进步之争”而一言蔽之。
不幸的是,理性的思考,常常被情绪化的政治站队所代替。在政客的互相攻忤中,桑格作为投入堕胎服务的计划生育委员会的创始人,当然不会被针锋相对的左右激进阵营轻易放过。
桑格的遗产和当代美国政治仍旧有关,不只是因为表面上生育自主权的争议。如果认同作者引用美国史学家大卫·M. 肯尼迪的观点——计划生育运动“从一场瓦解社会的激进运动,变成了一场操控社会的保守运动”,认为桑格后来偏离了为穷苦弱势群体抗争的初衷,反而让上中产阶级受惠最多,那就能明白为什么希拉里•克林顿会说桑格还有“未竟之业”了;而在分化对立日趋严重的当代美国,围绕避孕和堕胎的各种争议,已经超越伦理,上升到了意识形态。一边,是进步主义者高举“社会正义”旗帜,力图通过影响政府行为,将堕胎权从“生育自由”变成不容质疑的“生育正义”;另一边,是一个有深厚个人主义传统的社会,在旧有信仰秩序从公共生活中退出后,对任何以“正义”为名的公权扩张,有本能般的疑惧和排斥。桑格的遗产难以被盖棺定论,正是这个矛盾的表征。
然而在魔丸横空出世的那个年代,一切似乎还没那么复杂。美国人还不需要为“我的身体,我的选择”这样的口号费神。那时,桑格也只关心一件事:女人如果连自己想不想*都无权决定,将永无出头之日。
“就那么简单。我就知道我是对的!”桑格在1963年如此对美国《大观》杂志的记者说。也许,她想起了自己母亲的健康在生养了十一个儿女后被彻底毁掉;可能,她也想到了半个世纪前,穿梭在纽约下东城贫民区、被她称作“不断再现的梦魇”的岁月。
现在,这一切都一去不复返了。今天曼哈顿下东城正向高档社区大步迈进,在作者提到的果园街94号附近,人们只有在一座用当年廉租公寓建成的博物馆里,才能感受一下二十世纪初新移民的艰苦生活。在那个年代,桑格和她的合作者们都明白,他们会面对什么样的阻挡和攻击,但他们相信,魔丸一旦成功,必将存留于世,并造福广大女性。
今天,美国有百分之九十的适龄妇女服用过避孕药。安全、有效的避孕,不仅是文明社会里女性自由和尊严的标志之一,也是现代医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桑格若泉下有知,应该感到欣慰。
当代的女权主义者自然也不用担心像桑格当年那样,局促不安地在电视里,就“上帝”和“犯罪”的问题被主持人华莱士诘问,相反,他们大可以在镜头前大义凛然地宣扬自己的主张,批判一切他们眼中的落后与保守,所向披靡。而他们又会给今天和未来的美国人民留下些什么呢?当然,这已不是此书要讨论的问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