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孩子28岁,父母还未办理过独生子女证,还能补办吗?
答:根据最新版《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公民,在子女十六周岁以前,由区卫生健康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向其颁发《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以下简称《光荣证》)。
也就是说,领取《光荣证》要满足以上条件,其中之一是子女未满16周岁。
如果子女超过16周岁,此前办理的《光荣证》遗失或损毁的,持证人可以持身份证明、户籍证明,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出具证明。原发证机关经查证,确认属实的,应当出具证明。
如果子女超过16周岁,从未办过《光荣证》,也不能再办理。(包永婷)
来源:东方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