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不正当竞争法》 第八条第一款: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 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上海市消保委认为,根据《上海市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时,不得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销售掺杂掺假商品、虚假标价等欺诈方法,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前款所称的欺诈,是指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但该公司在日常经营过程中, 利用消费者对于相关食品种类识别能力的不足,将格林兰比目鱼(庸鲽鱼)冒充日式烤鳕鱼 ,以次充好,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理应承担相关责任。
据了解,就一绪公司相关的民事责任承担问题,上海市消保委将跟进介入。
“一绪寿喜烧”此前被曝
回收食材、以次充好
今年9月13日,有微博大V发视频质疑“一绪寿喜烧”偷换概念、以假乱真,涉嫌虚假宣传。视频显示,“一绪寿喜烧”工作人员将廉价的美国金标和牛去骨膝园充当澳洲M8级和牛、澳洲牛膝圆冒充澳洲M7级和牛,以比目鱼代替鳕鱼。
还有号称的“法国鹅肝”,某些批次用的是国产鹅肝,某些批次用的甚至是鸭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