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日本对这次赔款的处置如下:
一、扩充日本海陆军的战备,战备的花销用去了赔款的一半,毕竟,战争中战备是最重要的。
二、作为日本货币改革的准备金,日本想要将自己的货币进入西方建立的货币规则,就必须进行内部改革,于是,明治政府花了7260万日元作为银元兑换的基础,与国际接轨。
三、建立补充基金、教育基金等,其中,灾害准备基金和教育基金各有1000万日元。
四、作为台湾治理的花销和对皇室的献礼,台湾经营费有近1200万日元,而提供给皇室的费用也有2000万日元之多。
紧接着,我们再来看看《辛丑条约》的情况:《辛丑条约》又称为《辛丑各国条约》,是清政府与大英帝国、美国、日本帝国、沙俄、法兰西、德意志帝国、意大利王国、奥匈帝国、比利时、西班牙王国及荷兰王国签订的条约。
这些帝国联军攻破北京,清政府的最高统治者慈禧太后以及光绪帝仓促外逃。看到帝国联军对北京城的无情践踏,清政府最终只能选择投降,签订不平等条约。光绪二十七年七月二十五日,双方正式签订条约,当天是阳历的9月7日,故有“九·七国耻”一说。
《辛丑条约》是清政府赔偿金额最多、领土主权失去最严重的条约之一,条约的大量规定都是帝国列强强迫清政府就范的结果。它的签订进一步加强了帝国主义对中国的全面控制和掠夺,标志着中国已完全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此后,中国也正式开启了资本主义浪潮。
其条约的条款如下:
一、清政府需要向列强总共9.8亿两白银,需要用39年还清,这笔钱是包括本金加利息,利息就有5.3亿两白银。
二、将北京的东交民巷划定为使馆界,供给外强居住,且允许派兵驻守,并且,这些地方不允许中国百姓居住。
三、清政府必须保证制止一切反帝国主义的人民起义,这是要求清政府内部对帝国列强无条件服从。
四、清政府将天津大沽口到北京的所有驻防炮台全部拆除,并且,允许列强们派兵进驻。
这些条款的签订,使得清政府已经成为了帝国主义国家统治中国的“助手”,一旦人民想要反抗,清政府也有义务对人民的起义进行镇压。
辛丑条约赔款在清朝灭亡中华民国建立之后,最初,须由中华民国承受,之后,各国由于考虑到中华民国支付赔偿的压力,担心国际舆论批判及损及本国在中国的权益,所以,这其中的部分赔款得以免除或废除。总计其他国家份额为40%,加上德国与奥地利的20.91%、美国的7.32%、苏联的28.97%,北洋政府已有98%的赔款得以免付。
到了1927年,各国几乎完全撤销了中国对赔款的支付,并将款项用于中国国内。唯独日本是个例外,虽然,日本对外说是转用于中国的航空业,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其实是为他们日后的侵华做铺垫,以至于,日本在这次的条约中所得到的赔款,全部用于日后的侵华战争了。但是,日本企图利用这次的侵华战争再次大大得敲诈中国一笔,可惜,这次他们彻底落空了。
参考资料:
【《中国近代史》、《马关条约》、《辛丑条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