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志勇
图: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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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10月5日,我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刑7年(获减刑一年),在服刑的六年时间里,被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是在看守所六个月,其余的时间都在监狱度过的。
我是高中文化,在读高一时,成绩还在班级前五,但在在高二那年,结识了街上的一批混混,年少轻狂的我,开始旷课,开始吸烟,开始打架,母亲一直为我很担心,总是苦口婆心的劝我,但那时的我特别叛逆,母亲的话我根本听不进去。
无数次,当我逃也似地踏出家门。我总是感受到身后母亲那欲语又止的目光,一直注视着我的身影,最终消逝在霓虹灯的幻影里,我想,只要我有片刻迟疑,转身迎向母亲柔和的目光,或许,我会止住越陷越深的脚步,但我终究没能。
勉强混到高三,高考时我的英语成绩才考了17分,落榜是板上钉钉的事,母亲觉得农村的孩子,很难有出路,就建议我去当兵,但我有纹身,当兵这条路就堵死了。
于是,母亲想让我再复读一年,但我已经无心上学,于是,在2000年9月16日,我离开江苏徐州,跟着两个街上的朋友,去了浙江那边一个小城市打工。
在异乡,我好凶斗狠的本性丝毫没有改变,在一次食堂吃饭时,因为争抢用餐位置,我将一名工友打伤,被派出所抓去,由于对方伤势严重,警方给我录了口供之后,在2002年4月10日,把我被送进了当地看守所。
来到看守所之后,警察和所里的一个中年民警进行了交接,那民警让我蹲下,接着询问我的姓名、籍贯、年龄、文化、先前职业、犯的什么罪、有没有前科,有什么特长之类的。
我按照他的问话,一一作答,随后,他一脸严肃地对我说,以后我就是你的所长了,以后进了监舍之后,如果有什么事,可以找我。说完,他让我脱光衣服,把我携带的一包东西,逐一检查,身上夹克的拉链头,被那民警用钳子扭了下来,就连鞋垫也被抽了出来查看,而皮带和鞋带,都被收缴了。
一切检查结束之后,那个所长带着我来到了27号监舍,打开门,随后对里面的那些嫌犯说:“你们不要乱来哦,然后关上门就走了。”
监舍的地面和炕,都非常干净整洁,所有的棉被都叠在一块,像一个长方形的柱体一样整齐,放在炕尾靠近厕所的位置。
每个新人进去,都要经历一些“洗礼”,这里我就不说了,我们那个号子里关了14个人,显得有些拥挤。头三天,号子的老大啥也不让我干,每天让我背看守所的八条“监规”,由于我是高中毕业,背那十条监规,显然是轻而易举,第二天上午,我就能熟悉的背诵了。
时隔多年,我依然记得监规的内容,现在我分享一下,给大家看看:
一、 必须服从管理教育,不准抗拒,阻碍管教人员和武装民警依法执行职务。
二、必须保持看守所秩序良好,不准喧哗吵闹,不准打架斗殴,不准在监室内搞娱乐活动。
三、必须老实交代问题,不准隐瞒犯罪事实,不准串通案情,不准互相策划对抗审讯,审判。
四、必须认真学习,接受改造,不准拉帮结伙,不准散布反动污秽言语,不准抢吃他人食物,不准强占他人财物。
五、必须痛改前非,重新做人,不准传习做案伎俩,不准教唆他人犯罪,不准欺压,凌辱,殴打他人。
六、必须爱护公共财物,不准损坏看守所设施,不准撕毁公用衣被,不准毁坏公用书报杂志。
七、必须保证监舍整洁,不准乱放衣物,不准乱写乱划。
八必须互相监督,发现有违犯监规和企图逃跑、行凶、自*等破坏活动要立即报告,不准袒护包庇。
监舍的那帮家伙,都夸我聪明,听他们说,有两个人一周都没有背出来,结果吃尽了苦头。
在外面,我是很嚣张的一个人,但在里面,那种气势的压迫,让我不敢造次,凡事看着老大的脸色行事,从不轻易发言。
但几天下来,那些冷冰冰的面孔,也变得开始温和起来,就和当初到单位上班时一样,最初都比较陌生,交流很少,但几天过来,大家反而会像同事一样,大家聊的话题也渐渐多了起来,有的嫌犯如果被转到其它的监室,都会留下彼此的地址,互相之间还有点难舍难分的味道。
接下来的日子,我被分配每天负责叠被子,由我和另外一个嫌犯共同完成,我也是那个时候,真正学会如何叠被子的。
在我们监舍,有一个死刑犯,戴着脚镣,他平时说话很少,由于我初来乍到,也不敢轻易和他主动讲话,听人说他很凶的,如果惹到他,他下手很重的。
吃的我就不说了,除早餐是稀饭外,剩下的两餐都是米饭加素菜,几乎没有一点油花,每周五的中餐,才改善一次伙食,每人也就两三片肥肉。
这里,我说说监舍内内那个死刑犯的脱逃经历。
那个死刑犯是山西太原人,名叫张力群,先后12次抢劫并*害一人,属于罪大恶极的人,他自知改判无望,在看守所的表现也不是很好,所长担心他出事,也经常找他谈心,有时也会给他一些零食、香烟之类的。
每天服侍他的是两个贵州纳雍籍的嫌犯,两个人每次都小心翼翼的,生怕出了差错被他收拾。
监舍的灯光24小时开着的,监舍的人晚上睡觉也不准蒙头,以防一些情绪低落的嫌犯自*。
在我们监舍和放风的上方,是一条巡逻的长廊,武警每隔半分小时就会巡逻一次,对时时向着监舍的下方查看。平时,如果监舍有人发生突发情况,也可以汇报给武警战士。
自从我进入监舍后的第七天,我就发现那个死刑犯的一个规律,每次傍晚哨所的武警从我们的监舍巡逻过后,那个死刑犯就会安排一个江西波阳籍的两个嫌犯,搭着人梯,拿着用布条包裹的一块砖头,狠命砸向天窗上的铁栅栏。砸三下之后,就赶紧下来。
我看到后,知道张力群肯定是想脱逃,监规里也有规定,发现有违犯监规和企图逃跑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但里面的嫌犯,是没有人敢汇报的。因为,一个死刑犯,是什么坏事都可以做出来的。
就这样,张力群一直在坚持着敲打栅栏,说真的,嫌犯们的素质也都不高,大都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而那两个敲击栅栏的嫌犯,也不敢违抗张力群的命令。功夫不负有心人,在5月18日那天,铁栅栏的钢筋焊接点终于被震裂了,可以掀开一个小口子,但人还是钻不出去的。
我留意到张力群脚镣上的螺丝,也松动了,也不知道他怎么搞的。在看守所,按理说,死刑犯的脚镣,每周都会被所长检查过的。至于为何松动,我也不知所以然。
以后的日子,张力群让江西籍的犯人敲打的方位不断上移,开口也越来越大,而所长和武警战士们却一无所知。
期间,有多次突击检查监舍,武警和民警收走了一些磨尖的牙刷、指甲剪、火机、自制的拔胡子的东西,但那块绑着布条的砖头,就没有搜出来。
在5月底的一天,所长让我帮忙抄写花名册,我出门之前,那死刑犯就对我提醒道:“不准多说话,否则会给你好果子吃!”我吓得赶紧点头。
除了张力群在酝酿自己的计划之外,其他人每天的生活一切如旧,每天大家也不干活,饭后各自忙完手头的活之外,就聚在一起闲聊,也有人下棋,也有人聊自己的犯案经历。
在我监舍,有一个人盗窃价值竟然超过了170多万,作案89次,我真佩服他的记忆力,居然对过去那么多年的经历,记得如此清晰,后来这个人判了无期徒刑。
每天下午,有10分钟左右的放风时间,放风的地方大概有12个平方左右,上面是一张大铁网,由纵横交错的粗钢筋焊接而成,每个人在外面,贪婪的呼吸着空气,按着蓝天白云,才深知自由的可贵。
晚上到了规定的时间,电视就打开了,每个监舍都放相同的频道,电视换台的旋钮,都被拿掉了,但在我们监舍,有两个比较聪明的嫌犯,则用铝牙膏皮,磨成了一个开关之类的东西,可以卡入按钮的里面,自由的换台,在睡觉之前,再偷偷地换回先前的频道。
在里面,我也确实见识了一些能人,他们能给带着脚镣的张力群,更换内裤、棉毛裤和裤子,也可以自制拔胡子的东西,如果不是进看守所,这些内容我是永远也想不到的。
很多嫌犯,是聪明的,但聪明都用在了不该用的地方,以至于投机取巧,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日子过了一天又一天,张力群似乎感觉到了死亡日期的临近,人也变得焦虑起来,有时半夜他会在噩梦中惊醒,叫声听起来特别瘆人。
在6月27日那天,趁着一次电闪雷鸣之际,张力群立即卸下了一只脚上的镣铐,把镣铐用布条绑在左腿上,然后他踩着那两个江西籍嫌犯的肩膀,用力掰开天窗,爬了出去,在他出去的一刹那,监舍的人都害怕了,有一个嫌犯说,张力群如果脱逃成功,我们都会受到连累,量刑都会加重。
这时,监舍的“老大”才如梦初醒,几个人也跟着拍打铁门,大叫“报告所长”。最终不到三分钟,张力群就被抓获了。
此后,我再也没有见到过脱逃未遂的张力群,他被单独关押在另外的监舍了,脚镣进行了加固,并戴上了手铐,有人专门对他24小时看守。听说在当年的国庆节之前,就被执行死刑了。
而帮他敲打天窗栅栏的两个江西籍嫌犯,也受到了牵连,也被带走了,后来听人说,他们两人各加了半年刑。
而我们监舍剩下的其他嫌犯,也都受到了连累,每周五的伙食改善被取消,每月购买生活用品的标准,被降低至不可超过100元(先前上限是500元)。
其实,张力群哪怕求生欲再强,他也不可能脱逃成功的,即便他逃出了监舍,外面还有五米高的围墙和5千伏的高压,再者还有荷枪实弹的武警中队值守,无论如何他是翻越不过去的。
在看守所,被加刑的实例并不罕见,当时18号监舍的一个“三进宫”,因一言不合,竟然搬起洗脸的水槽,迎头向另外一个嫌犯砸去,结果将对方砸成了“植物人”,他原本9年的刑期,最终改判为死刑。
就这样,我在每天几近雷同的生活了,在看守所呆了将近半年,在所长的办公室,我称了一下体重,我轻了整整26斤。
在2002年10月5日,接到判决书。随后,次日,我被羁押在了“判刑间”,三天后,我被押解到乔司监狱的入监队,在那里集训了一个月,当年的11月初,我分到了九监区服刑。
有人说,年轻人有三个地方好去,一个是大学,一个是军营,一个是监狱,但从我的经历来看,监狱一定不能去,因为对很多人而言,那是一条不归路。当一个人踏上犯罪道路时,他就已经离自由、青春、亲情、爱情、友情越来越远了。失去自由的代价,往往是我们一生都难以弥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