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死刑犯,大家脑海中想必是穷凶极恶的邪神形象。
死刑犯,顾名思义,就是被判死刑的这样一群人。
生命的不可再生性决定了生命的宝贵,这些剥夺了受害者生命的死刑犯,他们也必然会遭受惩罚。
那么在执行死刑的最后24小时,死刑犯一般都会经历些什么程序呢?
对于这个问题,湖北枝江的一名叫杨朝全的死刑犯亲身体验了一遍。
他跟着民警和武警按照程序走完了人生的最后24小时,在这期间,他感受到了本能的恐惧、懊悔以及一切归于无的生命的终结。
盗窃*人成为死刑犯2013年,杨朝全已经37岁,已经出狱2年。
杨朝全的过去可以说是“负罪累累”。
1994年,刚成年的杨朝全因为盗窃被枝江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直到1998年才刑满释放。
但出狱没多久,杨朝全又“出手了”,于是1999年4月被原宜昌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还是因为盗窃罪。
2001年4月,杨朝全出狱,半年后,也就是11月,杨朝全再次入狱,这次是因为抢劫罪。
屡次知法犯法的杨朝全这次被判了11年。
2011年,杨朝全出狱,这时他已经35岁,他一事无成。
本以为近20年的牢狱生涯会使得他迷途知返,可谁曾想,杨朝全还是在两年后再次选择了盗窃。
而这一次,一切已经无可挽回。
2013年4月11日,杨朝全在行窃的过程中,遇到王某回家,被王某发现,杨朝全趁其不备,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向王某刺去,刀刃折断,刀尖嵌入王某头颅,双方仍在缠斗,杨朝全顺手拿起菜刀对着王某后颈砍去,王某身亡。
事后,杨朝全清理犯罪现场,驾车逃离。
大约一周左右,警方将杨朝全抓获。
因为多次犯罪,法院最终判决杨朝全死刑,并赔偿17589.50元。
7号监室01号成为杨朝全的身份,从此以后,杨朝全只能在看守所中等待死亡。
进看守所对杨朝全来说已是家常便饭,得知自己已经被判处死刑,杨朝全便开始破罐子破摔,经常违反监规。
2013年9月,杨朝全企图用布条在看守所自*,被看守所的民警看见及时阻止,随后他又砸烂了监室的电视机。
面对如此不停管教的死刑犯,枝江市看守所并没有采取更为强烈的措施,而是希望用另一种方式感化他。
“人之初,性本善”,看守所所长鲍红州一直这样相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