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提供担保人或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其不逃避或妨碍侦查,并随传随到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对犯罪较轻,不需要拘留、逮捕,但需要对其行动自由作一定限制的犯罪嫌疑人采用。
一、取保候审的机关
1、侦查阶段:普通案件侦查是由公安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侦查由检察院办理。一般来说,在侦查阶段办理取保候审是效率最高的。犯罪嫌疑人在被拘留之后,逮捕之前,如果有可能,犯罪嫌疑人自己或者其家属可以向办案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即愿意交纳保证金或提供保证人,保证随传随到,如违反法律规定,愿承担法律责任。逮捕之后,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属委托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审查起诉阶段:也就是检察院审查起诉的阶段。检察院阶段也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一般会比较难。检察院对于证据充分的案件,会很快移送法院。证据不充分的案件,可以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除非一些个别的比较特殊的案件,可以在检察院审查起诉时取保候审。在检察院主持下达成和解的伤害案件,也可能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3、审判阶段:也就是法院审判的阶段。法院判决之前都是可以取保候审的。证据不足的,超期羁押的,都有可能会在这个阶段办理取保候审。
总之,刑事案件的三个阶段都可以办理取保候审。但要针对案件的不同情况采取不同的方案和措施。
二、取保候审的条件:
1.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明确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三、取保候审保证人条件
取保候审是由公安机关执行的,取保候审需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
根据规定保证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与本案无牵连;
(二)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
(三)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四)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
四、保证金数额
取保候审具体要缴纳多少保证金,我国相关的法律作了以下规定:
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关于取保候审若干问题的规定》(一)采取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的,保证金的起点数额为一千元。
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的情节、性质,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经济状况,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情况,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
2、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保证金的规定:
(一)保证金的数额,应当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犯罪嫌疑人的经济状况以及案件的性质、情节、社会危害性以及可能判处刑罚的轻重等情况,综合考虑确定。
(二)对经济犯罪、侵犯财产犯罪或者其他造成财产损失的犯罪,可以按涉案数额或者直接财产损失数额的一至三倍确定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
(三)对其他刑事犯罪,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保证金的数额标准可以确定在2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
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应当根据不同类型案件的性质、社会危害性,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本地区收取保证金的数额标准,以及需经地、市以上公安机关审批的数额标准。
五、被取保候审人的义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六、申请和批准时间
1.申请人
有权申请取保候审的人包括: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申请取保候审。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
2.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羁押后,越早办理取保候审越合适,一般在关押三十天左右的时间批准申请的较多。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理论上各个阶段都可以申请取保候审,但最佳时间是在刑事拘留后,因为越往后成功的难度将会越难。具体如下:
(1)刑事拘留阶段(刑事拘留一般期限为14天;流窜作案、结伙作案的为37天)。此时,因犯罪尚在初查阶段,侦查办案机关在刑事拘留阶段将搜集对犯罪嫌疑人有利和不利的全部证据,以便确定是否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而需要逮捕。如果不需要逮捕,则可以取保候审。
因此,刑事拘留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的第一有利时间。
(2)逮捕后的侦查羁押阶段(一般侦查羁押期限2个月+案情复杂经上一级检察院批准延长1个月+“四类”案件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延长2个月+"四类"案件可能判处10年以上经省级检察院批准再延长2个月,最长7个月期限)。
逮捕即意味着“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被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方法,尚不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而有逮捕必要的”(《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而且“逮捕必须经过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刑事诉讼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公安机关释放被逮捕的人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通知原批准的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因此,逮捕后申请取保候审的难度加大。
但不排除办案机关“匆忙”逮捕情形,逮捕后因相关证据的收集,办案机关反而认为可以取保候审,此时当事人及其家属应当抓住有利机会争取取保候审。
(3)逮捕后案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1个月;重大、复杂案件1个月半)。
由于经过侦查,犯罪事实基本查清、证据基本固定,原来不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案件,到了审查起诉阶段有可能具备了取保候审条件。因此,审查起诉阶段是申请取保候审又一有利时间。
(4)逮捕后案件起诉到法院的审判阶段(普通程序1个月时间,至迟1个月半时间;“四类”案件经省高院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即2个月半时间)由于案件即将开庭审理,法院为防止开庭审判时刑事被告人传唤不到庭,审判阶段向法院申请取保候审难度更大
3.批准时间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申请变更强制措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当在三日以内作出决定;不同意变更强制措施的,应当告知申请人,并说明不同意的理由。
4.取保候审的期间 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