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这是大家所共同关注的一个未知问题。这必然涉及跨越中人的十年过渡期,以及跨越之后退休中人养老待遇的给付以及变化趋势问题。
君不见,时移世移到了2025年,那应是跨越了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后的第一年。而这个跨越时点政策意涵丰富,政策取向变化较大。主要体现并反映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新、老计发办法不再进行比较,保低限高的政策约束将自行终止。这标志着老人计发办法已经寿终正寝,完成了它的既定使命,真正成为了历史与过往。
二是随着老人计发办法正式退出历史舞台,这实际上预示着“新办法”,即中人过渡办法,将要独树一帜,独当一面。也就是说,在职中人的退休待遇计发只需按“新办法”具体执行就可以了。而且,这个所谓的“新办法”,不是真正意义上的新人计发办法,这是毋庸置疑的。
三是必须明晰并确认的是,退休中人十年过渡期进行新、老计发办法比较中的所谓新办法,是与老计发办法相比较而言的。它的真正指向必然是中人过渡办法无疑,对于这一点,我们必须头脑清醒,心中有数。
总而言之,到了2025年,真正符合退休条件的新人,还不可能即时出现,因缴费年限这个硬条件就摆在那里。而大量需要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必是机关事业单位到龄的在职中人无疑。而在退休中人基本养老金计发时,因不再受十年过渡期政策的约束,只需单独按中人过渡办法计算操作就可以了。至于2025年以后退休的人员,他们退休后的基本养老金所得,是否会更高更多一些,那就只能寄希望于参保人员工资收入水平的增长变化情况了,这是毋庸置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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