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注销个体工商户了,怎么还要起诉我啊!”盐城某烟酒门市的经营者白龙飞(化名)头都大了:自从被市场监督管理局从门市暗格里查获假冒名酒后,他的头疼事是一个接一个。不但涉案的假酒被没收,还被行政部门罚款近万元。本以为尘埃落定,前不久又接到法院传票。原来,被侵权的酒厂又将他起诉至法院,要求他赔偿酒厂的经济损失。
事情还要从一次行政执法行动说起。
某日,市场监督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称辖区有人涉嫌“贩卖假酒”,执法人员立即展开行动。白龙飞经营的烟酒门市里,表面上一切正常,但执法人员还是查到了隐藏的暗格,并在暗格中查获“某缘”白酒20余瓶,价值4千多元。经鉴定,这些白酒都是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酒”。面对铁证,白龙飞只好自认倒霉,缴纳了9000多元罚款。
因为担心后续的麻烦,白龙飞一不做二不休,干脆来了个“金蝉脱壳”,在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后没几个月,他就把经营的烟酒店注销了。“烟酒店都不存在了,我就不用承担其他责任了吧?”
亭湖法院法官方玲玲正在接受采访。吕聪慧 摄
“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的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给予的惩戒,行为人的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应当另行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其是否曾受到行政处罚,不影响其民事责任的承担。”5月26日,亭湖法院法官方玲玲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销售假酒实际是一种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销售者被市场监督管理局给予行政处罚后,被侵权的厂家依然可以依据商标法等法律,对售假者进行起诉主张民事赔偿。”因此,尽管白龙飞已经缴纳了罚款,但因其售卖假酒的行为对酒厂品牌和声誉造成了伤害,所以酒厂依然可以对烟酒店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但是,涉案的烟酒店已经不复存在,是否意味着“店销债灭”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6条规定得很明确:“个体工商户的债务,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无法区分的以家庭财产承担。”方玲玲告诉记者,“个体工商户注销与否,并不影响责任主体的确定,个体经营者依法仍需承担责任。那些以为注销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就可以逃避赔偿责任的‘金蝉脱壳’想法,是不能成立的。”
根据商标法的相关规定,被侵权的酒厂是品牌商标的权利人,依法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白龙飞经营的烟酒店销售假酒侵犯了酒厂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应当依法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方玲玲说:“本案被控侵权商品为酒类,属于食品范畴,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安全,社会危害性较大,理应加大赔偿力度。”据此,综合考虑烟酒店的销售数量、经营规模等因素,法院判决白龙飞赔偿酒厂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26000元。
吉言法语:
吴雨欣 绘
关于这个案子,想说三句话。
第一句,诚信经营永远是商业活动的圭臬。商家贩卖的商品,价格高不高,是经商水平问题;东西真不真,那就是经营者的品行问题,很有可能还是个违不违法的问题。
第二句,任何想靠耍聪明逃避责任的行为都是徒劳。以为注销个体工商户就可以不用承担赔偿责任。殊不知,跑得了“庙”,却跑不了“和尚”。
第三句,消费者“苦假久矣”!假酒、假烟、假药等等。本案件中,白龙飞作为酒类销售者,以明显不合理低价购入产品,事后又不交代涉案产品的上游提供者,其中的猫腻一看便知。
打击假酒假烟,任重道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