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业执照被别人注销了怎么办,营业执照在别人手里怎么注销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2 12:05:23

执行难,已经成为当下的热点问题。相比较诉讼而言,诉讼我们得到了一纸判决文书,判决上确定我们的债权,但是如果对方不履行,赢了的官司,判决的文书就会变成一纸空文,达不到我们想要的结果。

更甚者,还会遇到诸如:“如果我们起诉的是公司,那么很有可能我们拿到判决时公司已经被注销,我们连债务人都没办法找到,面对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到底该向谁讨要赔偿?”、“对方公司都注销了一年多了,但是还欠我们公司钱,这种情况下是否还能起诉这个公司或者起诉这个公司*呢?”“我打赢了官司,钱却要不回来了”等等问题。

营业执照被别人注销了怎么办,营业执照在别人手里怎么注销(1)

别担心,现在这个问题,云南隆云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许亚教你:

实际经手案例分析:

2017年3月原告A与被告B公司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被告B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187776元。2018年6月3日,被告B公司被工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B公司有三个*,张三、李四、王五。请问:此时A应向谁主张债权?

隆云律师说:根据法律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应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此时,具体由谁承担责任就要分情况了。

第一种情形,公司按规定的时间组织清算且*不存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人格混同或财产混同等情况,则A可通过清算程序程序获得赔偿。

第二中情形,公司没有依法组织清算即注销,则A可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第三中情况,公司在诉讼中注销,则清算组成员一定要通过书面方式对该已知债权权进行通知,如清算组成员未依法通知到已知债权人A从而导致债权未能实现,则A可以据此以清算赔偿责任纠纷起诉清算组成员。

以上情况若在诉讼程序中,则A可通过直接办更诉讼主体来实现债权,若在执行程序中,则A需要通过追加被执行人的方法来保障自己的债权。


附上相应法条解读:

《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 【清算组的成立与组成】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一条 公司清算时,清算组应当按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将公司解散清算事宜书面通知全体已知债权人,并根据公司规模和营业地域范围在全国或者公司注册登记地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进行公告。

清算组未按照前款规定履行通知和公告义务,导致债权人未及时申报债权而未获清偿,债权人主张清算组成员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导致公司财产贬值、流失、毁损或者灭失,债权人主张其在造成损失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因怠于履行义务,导致公司主要财产、账册、重要文件等灭失,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应当在依法清算完毕后,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债权人主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公司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或者第三人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债权人主张其对公司债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三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未经依法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在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时,第三人书面承诺对被执行人的债务承担清偿责任,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第三人为被执行人,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二条:“作为被执行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被注销或出现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被责令关闭、歇业等解散事由后,其*、出资人或主管部门无偿接受其财产,致使该被执行人无遗留财产或遗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该*、出资人或主管部门为被执行人,在接受的财产范围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作为被执行人的公司,未经清算即办理注销登记,导致公司无法进行清算,申请执行人申请变更、追加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为被执行人,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综上,若取得一审胜诉判决时公司注销了,那么我们可以在二审中直接追加*为被告,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或者,如果没有二审,那我们可以直接在执行程序中,向法院申请追加*为被执行人,让*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那么,我们就不用再担心,*如果拒不承担会如何,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存在上述情况是应当承担责任的,若不承担,法院会采取强制执行程序,强制对方履行义务。


营业执照被别人注销了怎么办,营业执照在别人手里怎么注销(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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