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修武县司法局收到一面印有“法律卫士 社会良心”的锦旗。该局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郭韦握着受援人家属的手说:“为群众搞好法律服务是我们应尽的职责。”
2019年4月7日,受援人游某驾驶电动三轮车与一辆小型客车相撞,造成游某受伤。经县交警队认定,小客车负全责。事故发生后经医生诊断,游某为急性闭合性颅脑损伤等,在之后的一年多时间里游某先后6次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13万余元。游某年近60,老伴和儿子相继离世,留下其与孙子相依为命,是村里的建档立卡贫困户,此次事故中巨额的医疗费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在多次与对方协商赔偿问题无果后,游某向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提出法律援助申请,中心经过审查,立即受理,并为其开通绿色通道,当日指派修武县为民法律服务所的樊梨花代理此案。
承办人在接到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受援人,了解案情,及时走访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材料。并认真梳理分析案情,通过查找有关法律法规,及时为当事人起草诉状,到法院立案。后承办人多次在保险公司、法院等相关部门之间来回奔波进行沟通协调。2021年4月20日本案开庭审理,在庭上承办人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为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法院作出判决,由被告赔偿游某各项损失31.9万余元。结案后,中心人员在案件回访中了解到,游某已经如愿拿到赔偿款,特向法援中心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自“守规矩·懂业务·真落实”活动开展以来,修武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转变工作作风,强化为民服务举措,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增强群众安全感、获得感。活动期间,共接待群众咨询51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2件,结案47件。为受援人挽回损失149万元,为农民工讨回工资22万元,有力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来源:焦作市人民政府网站) 【投稿、区域合作请私信或发3469887933#qq.com24小时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