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一宅两户怎么补救,农村一户两宅的处理方法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3 09:11:04

【案件回放】

2017年4月18日,xx区xxx街道岳华村入户调查《被拆迁户家庭人口及房屋调查情况登记表(一)》项目名称xx道xx,黄x武一户4口人与黄x学一户2口人共6口人,两户登记在入户调查登记确认表25号内,自入户调查登记以后湖南省xx市相关部门没有任何书面告知也没有安置黄x学一户,xx市相关部门于2018年8月29日将涉案房屋25号拆除。2020年6月10日,黄x学向xx市相关部门邮寄该项目的补偿安置申请书,以EMS邮寄方式投递,快递单签收日期为2020年6月11日,xx市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作出任何答复。黄x学认为xx市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故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xx市相关部门未依法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违法,并责令xx市相关部门依法对其予以安置补偿。

经法院审理认为黄x学申请xx市相关部门对其进行房屋补偿安置属于重复起诉,不予支持。但黄x学申请xx市相关部门履行住房安置货币补助法定职责有事实和法律依据,应予以支持。因此,依法作出判决,限xx市相关部门在法定期限内对黄x学的住房安置货币补助补偿申请依法作出处理。

农村一宅两户怎么补救,农村一户两宅的处理方法(1)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一宅两户征收,是否都能得到补偿安置?

【瀛台律师论法】

根据《岳阳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市中心城区住房安置补助按《市中心城区购房补助标准》规定执行,各县市区住房安置补助标准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管委会)依据当地经济条件依法制定,报市人民政府备案后执行。

根据《君山区被征收集体土地上拆迁住房安置人口认定试行办法》第六条:住房安置人口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被拆迁住房为合法住房;(二)被拆迁户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且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户籍;(三)被拆迁住房具备必要的生活设施和生活条件;(四)除被拆迁住房外,被拆迁户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另无宅基地或住房。

根据《君山区柳毅路道路建设项目国有农用地收回补偿安置方案》第八条:关于被拆迁户享受住房安置货币补助的人口的认定,享受住房安置货币补助的人口,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被拆迁房屋为合法建筑;(二)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及与其共同居住生活的家庭成员具备本村(社区)、场户籍;(三)除被拆迁房屋外,本村(社区)、场范围内无宅基地和住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人民法院经过审理,查明被告不履行法定职责的,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履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一条:原告请求被告履行法定职责的理由成立,被告违法拒绝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予答复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七十二条的规定,判决被告在一定期限内依法履行原告请求的法定职责;尚需被告调查或者裁量的,应当判决被告针对原告的请求重新作出处理。

本案中,结合调查事实,黄x学为岳华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黄x学本人在该村无宅基地和登记住房,根据2017年4月18日《被拆迁户家庭人口及房屋调查情况登记表(一)》,在该调查登记表中黄x学被登记为涉案房屋家庭人口,再结合黄x武的陈述,黄x学在被拆迁房屋居住、生活是事实,虽xx市相关部门称该调查登记表最终没有得到确认,但经过调查核实,在涉案房屋征收时,黄x学符合上述享受住房安置货币补助的条件,xx市相关部门为涉案土地征收主体,对黄x学负有住房安置货币补助的法定职责,对黄x学的住房安置货币补助补偿的申请应依法作出处理。

根据上述法律规定,黄x学起诉xx市相关部门履行住房安置货币补助法定职责有事实与法律依据,予以支持。

农村一宅两户怎么补救,农村一户两宅的处理方法(2)

北京瀛台律师事务所:一宅两户征收,是否都能得到补偿安置?

【瀛台律师提醒】

一宅两户,实际上只要两家是独立立户,被征收时,按照相关规定两户都会获得相应补偿。遇到房屋征收,对征收有疑问的,建议及时咨询专业律师,尽快提起相应的法律程序,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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