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3 08:47:38

在乡村地区,宅基地是农民建设住房的基本资源,也是大家实现安全乐业的根本。一直以来,农村的宅基地资源都很紧张,过去的人多,土地少,申请宅基地建房非常困难。而如今,虽然说进城买房的人多了,但由于过去多占、超占的因素,农村的宅基地依旧短缺,很多村民想回到自己的老家盖房也没有宅基地可批。

如今,为了控制宅基地的规模和违规乱占的现象,我国也开始对宅基地制度进行了深化改革,在宅基地制度改革以来,我们只看到民法典和土地管理法有一些和宅基地相关的规定。却没有一份关于宅基地审批、申请、使用比较全面的法律法规。所以,农民遇到一些和宅基地相关的法律问题就很难搞明白,往往都出现了违规的现象。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1)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2)

另外,现在我们国家已经在全国各地的农村实施了“一户一宅”政策,由于这项政策的实施,也导致许多村民因为户口限制,无法分配到宅基地建房,家庭成员多,居住面积少的家庭也一直在派出所和土地管理部门来回跑腿。去分户却说没有宅基地使用证,去申请宅基地呢却被告知不符合一户一宅。

因此,一些村民也对此产生了疑惑,到底是先分户,还是先有宅基地,这几年,分户申请宅基地这个问题也陷入了死循环,一些村民干脆就放弃了,等待后续政策有什么变化,再申请。还有的村民是直接在村里转让其他村民的宅基地进行盖房,满足自己的居住需求。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3)

那么问题来了,农村已经全面落实了“一户一宅”政策,确权登记工作也提出除了因继承形成的情况之外,拥有多宅的农户只能确权登记一处,多余的只作登记处理,不颁发证书,那么这些登记录入管理平台的宅基地且是一户多宅的情况,今后会不会收回呢?

在我国实施的《土地管理法》和宅基地有关的管理办法中已经提出了一个原则;那就是“不得违法收回农户合法取得的宅基地”。大家都知道,过去的农村,的确有很多村民是因为各种原因形成一户多宅或一户两宅的,对于自然形成的一户多宅,现在国家也不追究了,毕竟是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4)

强制收回村民也会有意见,因此,在宅基地实施改革之后,我国也提出了这个原则,只要是村民合法继承之后形成一户两宅的,村集体不得以各种名义违法收回农民合法继承或取得的宅基地。

所以,在农村地区,那些因为继承而变成一户两宅的村民也不用担心了,今后在确权登记的时候也可以合法确权,并且颁发证书。

至于那些不是因为继承而形成的一户多宅,现在也没有采取强制措施,而是落实一些引导鼓励政策,其中有两项措施也在许多地方试点推行。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5)

一:鼓励一户多宅的农户在村集体内部转让,只要宅基地所有人同意转让,那么会鼓励没有宅基地的村民,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转让多出来的宅基地,这样做既可以解决因一户多宅,造成农房、宅基地闲置的情况出现,同时也可以满足个别村民的建房用地需求。

二:引导一户多宅的农户自愿有偿退出宅基地。在农村,有些人建了新房之后,老房子就闲置了,以前,农村村民建设新房之后是不用拆除老房子的,可现在,如果要建设新房就需要按照“建新拆旧”的原则进行。

一户两宅最新处理方法,一户多宅的处理办法(6)

但由于历史遗留的原因,对于已经在新房居住,但老房子闲置不住的,村里会组织开展引导政策,让这些闲置的农房退出,村里给予适当补贴,拆除闲置废弃的老房子,宅基地收回利用。

好了,以上就是和一户多宅有关的措施,对于“一个原则、两项措施”,大家有什么看法呢?欢迎在评论区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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