苟利社稷死生以知出自哪里,三省吾身常思己过出自哪里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03 20:10:32

历史上有诸多仁人志士为了国家民族利益抛却个人生死祸福,视国家民族利益为己任,在大事难事面前知难而进、迎头向前,于国家兴亡之际勇挑重担,争当国家民族的护盾。《左传》中以浓重笔墨记载的郑国贤相子产(约公元前582—前522年)便是这样一个人,“苟利社稷,死生以之”语出子产,亦是子产为相执政形象的最佳写照。

春秋之局,强兼弱削,纷争不已。郑国地处中原,属南北要冲,北接强晋,南临霸楚,这两个大国不仅索取贡赋,还时常派军队侵犯,使郑国腹背受敌,进退维谷,稍有不慎便有亡国之祸。春秋中晚期,郑国内忧外患,局势艰难。子产临危受命,迎难而上,秉持“苟利社稷,死生以之”的信念,对内平息内乱,对外斡旋于大国之间。这一过程虽历经艰难险阻,子产亦多次身陷囹圄,但其始终为国殚精竭虑,成为郑国存亡之际的关键人物。《史记·郑世家》记载:“郑所以存者,子产也。”

田制改革。公元前543年,子产执政,在整顿国内秩序,使国都乡野均有章法,尊卑上下各司其责之后,便着手进行田制改革,使“田有封洫,庐井有伍”。勘定田亩,划清田界,将被侵占的土地归还原主;整顿水利渠道,将农户按什伍加以编制;承认私田的合法性,并向私田征税。这项改革虽有利于国计民生,但因对原有的占田越界者进行了限制,触动了既得利益者,也增加了原本无需缴税的私田开垦者的税赋,故而导致议论纷纷。

郑国大夫丰卷为发泄心中不满挑起事端,借祭祀之名要求田猎。子产出于礼制予以否决,丰卷征役欲攻打子产,子产只好递交辞呈准备逃亡,后被子皮挽回局面。这是子产执政后与国内强族势力的首次正面交锋,险遭败局。

子产明知推行此项改革的艰险,仍义无反顾。公元前563年,执掌国政的子驷因修筑水沟田塍使贵族利益集团司氏、堵氏、侯氏、子师氏的田地均受损,后爆发五族之乱,子驷、子产之父子国、子耳皆因此丧命。即便如此,子产深知内外交困中的郑国“改则国兴,不改则国亡”,依然冒着极大的压力和风险推行改革,将生死置之度外,三年之后终见成效,赢得了百姓好评。

赋役改革。“小国忘守则危。”公元前538年,子产于“作封洫”五年之后又推行了与之配套的“作丘赋”,进行赋役改革,以增强国家军力,防范兵祸再起。遂按丘为单位重新分派军赋,丘中人须按各自所占土地的多少进行分摊。这一政策不仅拓展了兵源,还扩大了军赋的征收范围,“作封洫”中新产生的私田拥有者亦须贡献军赋。此项改革一经推行便反对之声四起,甚至咒骂子产。子产闻之凛然道:“何害?苟利社稷,死生以之。”意思是说,咒骂又有何妨?只要于国有利,我不会计较生死。子产又说:《诗经》讲过,只要在礼法道义上没有过错,何必忧虑闲言碎语。我不会动摇的。子产认为,既然施行有利于国家的举措,必须久久为功才能见其成效。即便在此过程中遭人误解及非议也必须保持定力,竭忠尽智,毫不退缩。

法制改革。为了巩固自执政以来的诸项改革成果,以安民立政、稳固社稷,公元前536年,“郑人铸刑书”,将法令条文公之于众,一举打破“先王议事以制,不为刑辟”的古制,约束了宗法贵族阶层生*予夺的特权,也冲破了“刑不可知,则威不可测”,一时间引发轩然大波。晋国大夫叔向痛心于子产对宗法礼制的破坏,通过书信表达了对子产的失望:以前我还对你寄予厚望,现在我不这么想了。并认为将法令条文公之于众,不仅会使民众对上不恭,还会导致民众钻法律的空子,最终致使国家出现“乱狱滋丰,贿赂并行”的乱象。对于叔向的质疑和警告,子产回复说“吾以救世也”,不受其言,依然坚持己见。最终因为社会治理的透明度增加,郑国的犯罪率降低了。春秋季世,礼崩乐坏,宗法礼制已然失去约束力,子产祭出法的大旗,敢为天下先,实为“救世”之举。然而,即便是时隔二十三年之后的晋国“铸刑鼎”,依然引发舆论哗然并招致孔子的激烈批判,认为这样做失了法度。可见子产当时面临的压力和为社稷着想而义无反顾的改革气魄有多大。

邦交贡献。在对外邦交中,子产亦为了国家利益而大胆斡旋,不卑不亢,据理力争。在与春秋盟主晋国的多次交锋中以公理催强权,保全了郑国的尊严和利益,化干戈为玉帛。

公元前549年,因晋国所定贡赋很重,郑国感到难以负担。子产写信给晋国执政范宣子,力陈晋国只顾敛财而不顾名声的弊端,劝晋国念及德行名声而减轻贡赋。后晋国减轻了各诸侯国的贡赋,各国均受益。

公元前548年,因年前陈国会同楚国攻打郑国,导致郑国水井被填埋、树木被砍伐,郑国人因此怨气很大。子产、子展遂率战车七百乘突袭陈国。盟主晋国要求郑国做出解释。子产身着军服前去会见,不仅通过历数历史和陈述事实来证明出兵陈国的正当性和必要性,以应对晋国的责问,还从侧面指出正是由于晋国的不作为才助长了陈国的气焰。最终,晋国因子产的言辞合乎情理而谅解了郑国。

子产执政尽忠职守,公而忘私,不计生死,尽己所能为国解忧,把郑国治理得“国无盗贼,道不拾遗,……民无饥也”。公元前522年,子产相郑二十余载后去世,郑人悲恸之心如同丧失亲人,“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孔子闻之亦流泪道“古之遗爱也”,认为子产具有古人仁爱之遗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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