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时代的发展,鹖尾帽逐渐被其它帽盔取代,但并未消失。
例如明武宗曾对将官赏赐天鹅翎,修饰冠服。
《明史·舆服志》记载:
“都督江彬等承日红笠之上,缀以靛染天鹅翎,以为贵饰,贵者飘三英,次者二英。兵部尚书王琼得赐一英,冠以下教场,自谓殊遇。”
自唐至宋朝,做为头饰的巾角演变成帽翅,形成“乌纱帽”。
明朝官帽就是典型,顶上插有树枝状的翎子,称为“曵撒冠”。这种冠制也影响了古代朝鲜。
满清立国后,在满族传统文化基础上,充分吸取汉族政权的制度,确立了“顶戴花翎”的冠制。
顶戴,是官员戴的礼帽,俗称“顶子”。它分为两种,一是凉帽,一是暖帽。
凉帽,一般是夏天所戴,斗笠状,无檐,以藤、篾席为材质。外裹绫罗,多为白色,也有湖色、黄色。
暖帽,一般是冬天戴,周檐卷起,以绒、呢、皮为材质。多为黑色。
凉帽和暖帽的帽顶,都缀以红缨(俗称“红顶子”),饰以顶珠。
顶珠按照“九品十八级”的官员等级,以不同颜色、质地的珍珠宝石及金属装饰区分。
顶珠下有翎管,质地为白玉或翡翠,用以安插翎枝,俗称“翎子”。
可见,与明朝官帽上竖立的翎子不同,清代是将其拖在脑后,与辫子的方向基本一致。
另外,清代的戎装中有盔帽,盔顶正中竖有一根铁质或铜管,用于插缨枪、雕翎或獭尾。
清朝的顶戴花翎--冠羽文化的巅峰之作与前朝冠服制度内涵一脉相承,清代冠服既是实用的衣物,又是区分封建等级、尊卑贵贱、官阶地位的重要标志。
《清史稿·卷一百三·志七十八舆服二》记载:
“凡孔雀翎,翎端三眼者,贝子戴之。二眼者,镇国公、辅国公、和硕额驸戴之。一眼者,内大臣,一、二、三、四等侍卫,前锋、护军各统领、参领,前锋侍卫,诸王府长史,散骑郎,二等护卫,均得戴之。
翎根并缀蓝翎。贝勒府司仪长,亲王以下二、三等护卫及前锋、亲军、护军校,均戴染蓝翎。”
贝子,在清代早期泛指皇族的诸王、诸大臣,后来将第四等的皇族爵位称作固山贝子,简称贝子,爵位在亲王、郡王、贝勒之下。
额附是清宗室、贵族女婿的封号,嫔妃所生皇女封为和硕公主,品级同郡王,和硕公主的丈夫则为“和硕额驸”。
清朝的“翎子”分两种:蓝翎和花翎。蓝翎为鹖羽所做,花翎为孔雀羽所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