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與论对于房子70年到期后的分析
70年的产权限制让人如此不安,无非是担心到期了怎么办。之所以大家会纠结于这个事,关键还是在于“房地分离”的土地制度。最长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所谓房屋所有权恐怕不知道寄托于何处。当然,在城市大拆大建的时代,估计很少人会认为自己买的房子真的住得了70年,不过既然要从法律上确认不动产权利,还是严谨一点、想长远一点的好。如此大规模的拆建潮、购房潮,未必能持续数十年之久。
而且国内有些地方,部分40年产权的商业用地已经到了期限,有的重新签订土地合同,不用交钱;有的则要补交地价。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
①“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
②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至于续期是有偿还是无偿,《物权法》中并未明确规定。但是《土地法》上写着,土地使用到期限得继续交钱。两个法中一个告诉你可以有权利继续住,另一个法告诉你再交点钱,交多少钱,续多长时间,却并没有明确规定。
【7】 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
深圳的国际商业大厦就是国内第一个续约土地使用权的案例。该项目由于历史遗留问题,在同一栋楼内,有20年、30年、40年、50年这四种年限不一的房产证。最早的20年产权部分早已到期,为此,深圳2004年政府出台:
《深圳到期房产续期若干规定》
到期房地产申请续期的,补交地价数额为相应用途公告基准地价的35%,并且一次性支付;土地租金则按年支付,标准由当地定期公布。到期房地产,业主需继续使用该土地的,在不改变用途的情况下,按有偿使用土地的原则,延长土地使用年期,按照该《规定》,国际商业大厦产权到期的房源,都通过补交土地出让金,完成了续期,也令众多商住项目看到了续期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