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丁女士的运单号查询看到,21日显示“签收人已凭取货码签收”,记者致电送快件的快递员,但无法接通。中通快递工作人员表示,当天包裹太大放不进快递箱,后来按公司总部系统要求发回给卖家,这是公司内部事情。目前,丁女士已报警。
其实,这种隐患
在我们平时网购时很可能
是普遍存在的!
如果家里没人,快递又到了
这时智能快件箱就解决了收货问题
有些快递员会事先电话告知一下
但不少快递员还是直接
把快递放进快递柜或代收点
取件人收到短信才知道快递已经送到!
很多人认为
在家中收快件并当面验收
是消费者的权利
一旦快件包装有损坏
本来可以拒签的
因为没有及时发现而无法退货
这显然是让消费者为快递员的“省事”买单
5月1日,全国快递管理办法《快递暂行条例》正式实施,第二十五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将快件投递到约定的收件地址、收件人或者收件人指定的代收人,并告知收件人或代收人当面验收,收件人或代收人有权当面验收。也就是说,未与收件人进行沟通协调并得到许可后,直接将快递包裹放入快递柜、快递代收点等行为将被视为违规。
提醒平时网购的小伙伴们
记住以上规定!
维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
如遇快递丢失
要第一时间搜集证据!
不过也有一部分人认为
如果每个都要提前打电话
快递员通话和时间成本就增加了
谁会来为此买单?
快递员把快递放进快递柜之前
该不该事先征求收件人意见?
你遇到这样的情况会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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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沈客户端编辑 宫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