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问题一直都是最受大家关注的,今天我们就来说一说,住房持有人去世后的产权住房问题,看到最后,别忘记给小编点关注哦!
继承人需要先明确
如果住房持有人去世,住房要出售的,需要先办理继承手续,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办理完毕住房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后由确定的新住房持有人作为卖方出售住房,我们来看一看住房持有人去世后住房买卖流程,首先,我们要明确产权继承人,根据《继承法》第五条:“住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住房协议办理。”
这些顺序要牢记
从法律效力上来讲,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如果房主没有立遗嘱,那么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来分住房,我们来看看如何排列顺序: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住房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住房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住房继承人继承,第一顺序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第一顺序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资料备全产权变更
其次就是继承公证,这些住房证件要带齐,被继承人死亡证明、被继承人房产证、继承人身份证、户口本、遗嘱及遗赠抚养协议原件(遗嘱或遗赠),注:住房继承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办理继承公证,不办理公证继承时间可能需一个月到几个月不等,最后就是产权变更,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进行产权变更,相关资料:申请人身份证明、住房所有权证、继承权公证书或接受遗赠公证书或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遗赠)、央产房上市登记表(城六区央产房)。
这些注意事项不能忽视
二、住房持有人去世后住房买卖的注意事项都有哪些?首先是所有继承人办理完毕继承手续、领取新的房产证(不动产权证)后,由确定的新住房持有人作为出卖人签署房屋买卖合同,如继承手续尚未办理完毕,签约时应要求所有的继承人到场以出卖人的身份签署合同,并要求继承人的配偶出具《配偶同意出售证明》,然后,当住房持有人去世后,住房持有人名下的住房产权并不是都作为继承财产处理,举个例子:C和D是夫妻,婚后购买一套住房登记在C名下,现C去世,但该住房所涉及的继承应当首先将D的一部分份额分割后,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继承。
住房继承人不唯一但只过户给一人,需其他继承人签署放弃继承权声明书,若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以上的内容就是住房持有人去世,住房要进行买卖的过程,你知道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