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地沟油”出现之前,豆浆、油条是许多人早餐的首选。那时候肚子里油水少,能吃上油条是件很幸福、很奢侈的事。
油条我上高中那会儿,学校食堂南面有个独立的半间屋,专门炸油条,每天早自习下课,第一件事就是往食堂冲刺,就这样往往等你气喘吁吁跑到了,卖油条的窗口前已经是人头攒动、密不透风了。有身手矫健的同学能从人头上爬过去,递上饭票、钱票买了油条再安然返回,还曾经有同学为买油条挤掉过裤腰带,这也从侧面说明人们对油条的喜爱。
相传油条原来叫“油炸桧”,乃是老百姓痛恨南宋奸臣秦桧,故有此称。咸丰年刊张西林《琐事闲录》续编卷上,有则文字写到油炸鬼:“油炸条面类如寒具,南北各省均食此点心,或呼果子,或呼为油胚,豫省又呼为麻糖,为油馍,即都中之油炸鬼也。鬼字不知当作何字,长晴岩观察臻云,应作桧字,当日秦桧既死,百姓怒不能释,因以面肖形炸而食之,日久其形渐脱,其音渐转,所以名为油炸鬼,语亦近似。”清末民初徐珂《清稗类钞》:“油炸桧,长可一尺,捶面使薄,以两条绞之为一,如绳,以油炸之。其初则肖人形,上二手,下二足,略如X字,盖宋人恶秦桧之误国,故象形以诛之也。”《杭州的传说·油炸桧》一书也记载:“原先,油炸桧是背对背的两个面人。做一个油炸桧,得花不少工夫,实在太费事了。后来逐渐简化,就成了现在的样子。老百姓当初吃油炸桧,是为了消消恨的。”简化后的做法就是两块面片上下叠在一起,用一短棍在中间压出一道沟,然后捏着两头抻拉变长,再入锅油炸。直到现在,南方很多地方还称油条为“油炸桧”“油炸鬼”。
天津一带称油条为“棒槌馃子”,天津名吃“煎饼馃子”里面就是夹的棒槌馃子或是馃箅儿,现在多写作“煎饼果子”,这是不对的。“果”指植物所结的果实,《说文》:“果,木实也。象果形在木之上。”《易·说卦》:“为果蓏。”陆德明释文:“应劭云:木实曰果,草实曰蓏。……张晏云:有核曰果,无核曰蓏。”宋代官府贵家设“四司六局”(指帐设司、厨司、茶酒司、台盘司,果子局、蜜煎局、菜蔬局、油烛局、香药局、排办局),果子局为六局之首,负责筹办时新水果、南北京果等,后来果子局演变成水果店的统称,“果子”也就成为水果的代称,黄县话给水果叫“果木”,给果树叫“果木树”,也是从这发展来的。“馃”指糕点类食品,《玉篇·食部》:“馃,饼子也。”“馃子”是旧式点心的统称,黄县话称为“馃儿”,比如:吃点馃儿垫补垫补。又因为核桃酥馃儿最便宜最常见,有时说到馃儿约定俗成指的就是核桃酥,如家里来客,或是烧水儿喝(打荷包蛋),或是泚碗馃儿喝,这和用干粮指代片片是一个道理。黄县民间七月七做的巧饽饽也叫“巧馃儿”,是给小孩当点心吃的,故应写作“馃”。旧时点心铺、糕点店也称馃局、时馃局(突出点心的时尚性)、南馃局(北方售卖南方细点)、馃子铺(也有用“果”的,日本人称日式点心为“和菓子”,
恒兴茂月饼广告民国时黄县恒兴茂糕点店月饼商标上的广告为“时式菓品”,“菓”为“果”的异体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