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费用如何确定?
如何交纳?
业主不交费
物业服务企业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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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物业服务费用如何确定?如何交纳?
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行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
2、业主不交费,物业服务企业怎么办?
经书面催缴,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诉至法院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业主与物业的承租人、借用人或者其他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承担连带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水电气等公共事业如何收费?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委托代收上述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
萍乡市住房保障中心 宣
◆来源:物业管理微资讯
◆责编:刘洁
◆校审:钟锋、汤丹、袁圆
【来源:萍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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