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院长[王公道]由[大鹏]饰演)
为了打官司、上访,李雪莲做了七件事:一、洗澡。从澡堂里走出来,李雪莲觉得步子轻快了。二、剪头发。方便在打斗中不被对方抓住头发。三、买新衣服。拉开架势打官司,就不能太邋遢。四、买运动鞋。跑得快,以免被抓住。五、卖猪。准备点打官司的钱。六、托孩子。把孩子托给朋友照顾。七、拜菩萨。
她上法庭、拦县长的车、在市政府门口静坐、上北京闯人代会…总之是闹得天翻地覆。
十年前,李雪莲想尽了办法去见县长、市长。十年后,新任法院院长、县长、市长却都主动地上门去拜会她。十年时间,烧饼翻了个面儿。

从某种意义上说,李雪莲就是个“偏执狂”,认死理,较真劲。客观的说,李雪莲和秦玉河的事儿,那是民事纠纷,是个道德问题,法律管不了。
就像王公道说的:你离婚是真是假,能不能复婚,然后再离婚,是县长市长能决定的吗?是县长市长给闹的吗?要说冤枉,除了你冤枉,大家都冤枉着呢!
但这么个小事儿,咋就闹成了天大的事呢?

说起来,为了解决此事,领导们可没少花心思:堂堂法院院长跟一个农村妇女攀亲送礼;县长上门拜访;市长跟她陪笑脸;甚至连老伴都帮她找了…领导心里的苦,找谁说去?
但中国式的权力链条,导致每个官员都把李雪莲当成“麻烦”、“包袱”、“定时炸弹”。他们急于“解决麻烦”,却没人理解李雪莲的痛苦。就像李雪莲说的:牛说不让我告,是怕我告不赢,你们不让我告,是让我继续含冤。

这部《我不是潘金莲》,是乌鸦在中国影院里看过的最大尺度电影,它将矛头直接对准了中国的官僚体系,如同一部当代的“官场现形记”。
它生动的描绘了中国式的权力体系中的种种荒诞:言不由衷,明哲保身,推诿搪塞,空话套话…这些约定俗成的官场套路,这些我们中国人早已经见怪不怪的官场潜规则,经过电影影像的夸张放大,显得特别的荒诞离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