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接到一网友私信,他于2018年3月份借给了一位朋友10万元,当时打了借条约定是1年后归还,因为交情好,所以没有约定利息。后面那位朋友经历了父亲病重去世、自己车祸等一系列变故,网友考虑到其经济压力大,不好意思在伤口撒盐,就没有要求其到期还钱,那位朋友也是在交谈时承诺,有钱了肯定归还。这一晃就过去了4年时间,最近因为要买房差钱,网友就去催其还钱。可谁知道那边却不认账,说已经超过3年了,可以不用还钱了!
真有这个“欠钱超过三年就可以不用还钱了”的说法吗?
我们一直都有这样的俗语,“父债子偿、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在我们老百姓看来,借的钱就是砸锅卖铁也要还清的,借钱不还的人是要被人在背后戳脊梁骨的。从法律层面来说,肯定也要对这种“借钱的行为”进行保护,要不然以后谁敢随便借钱出去。但是,这个保护是有时效性的,对应法律上就是“诉讼时效”。
举例来说,如果现在有位大爷拿着一份解放前的借条出来,上面是你太爷爷的签名,这个时候去打官司,如果法律保护期是永久的,可以想象,会对我们现行的法庭秩序造成多大的冲击,并且对于我们个人来说,谁知道哪天有人拿着N年以前的老古董借条出来要你还钱。所以,规定对于这种权利的保护期限是合理的。那么,这个保护期是多长时间?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通过民法典188条,我们可以知道,对于借贷这种民事权利,我们的诉讼时效是3年时间,也就是说,如果在得知他人已经超期不还钱时开始计算时间,在3年的时间内,你去法院起诉要求还钱,这时候只要你证据充分,法院肯定会对你进行保护,判决要求对方还钱的。如果超过了三年,你再起诉,就算准备再充分,只要被告以超过诉讼时效进行辩护,法院也会判决你败诉,钱是要不回来的。
所以,回到我们文章开头的咨询人。2018年3月借钱出去,约定一年后归还,到了2019年4月1日,就已经知道对方欠钱不还了,这时候就开始计算诉讼时效,咨询人可以在2022年3月31日之前,到法院进行起诉,这时候肯定是能够胜诉的。而现在已经是22年8月份,对方也知道超过3年的这个法律规定,咨询人想依靠法律途径要回钱是走不通的。
因此,如果网友有借钱行为的,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免上述悲剧的发生:
一、借条欠条定期重新打一张
一定要注意,不要超过三年,最好是一年或者两年就要欠款人重新给你写一张新的借条或者欠条,只要重新给你打了借条,这个三年保护期是按照你新打借条日期起算的,所以相当于续期,还是重新3年!
二、做好催债的证据保全
如果对方距离很远,不方便重新打借条,那么你可以对其进行催债,复述一遍这个借款事实,如:拨打电话选择外放,并且做好录像工作。如果微信催债,保留好聊天记录,并且最好是完整资料的录屏。只要是做了这个催债工作,那么你的诉讼时效也是重新开始计算的。
三、已经超期也别气馁
如果很不巧,你看了眼你的借条时间已经超过了三年,并且你也没有保留好催债的证据。这时候不建议你直接去法院起诉。而是可以跟对方套话做好证据保全,陈述这个借款的事实,可以要求其重新给你打借条(毕竟很多人是不知道这个三年保护期的),或者对方不打借条但是没有反驳否认,拿上你固定好的证据,再去法院起诉,这时候的胜率才能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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