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3年出生的人,到今年已经58岁,到2023年就会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如果以前没有缴纳过任何养老保险的,现在再来参缴职工养老保险,需要73岁以后才能办理退休,这是肯定是不划算的。但如果现在开始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到60岁时再一次性补缴,那还是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的。
目前我国的养老保险分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两大种类。按照社保法的规定,缴纳养老保险15年,达到法定的退休年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1963年的朋友到现在已经58岁,如果以前没有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的,现在首次参保这是没有问题的,但只能逐年缴费。
如果逐年缴费,待缴费至满15年已经达到了73岁,由于个人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的回收期大概需要10年左右,10年以后自己已经83岁,虽然现在生活水平提高了,人们的健康水平也得到了大幅度的提升。但是有个别的可能无法活到83岁,从个人投资与回收的角度来分析,由于现在职工养老保险不能一次性补缴,所以我个人认为是非常不划算的,换句话说,1983年不能补缴职工养老保险。
1963年的人如果要补缴职工养老保险,只有在一种情形下才具有可行性。比如自己以前在用人单位缴纳过职工养老保险,后来因为用人单位的原因没有为自己继续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经过本人申请劳动仲裁或是法院判决,或是经过审计部门、社保部门、税务部门监察发现,属于用人单位应当缴纳而没有缴纳的才能进行补缴。
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虽然不能一次性补缴,但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国发(2014)8号文件和各省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的规定,对于缴费年限距离法定待遇领取年龄不足15年的人,这是允许一次性补缴的。
1963年出生的人今年58岁,距离法定的待遇领取年龄已经不足2年,低于不足15年的时间概念,只要现在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机构办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缴费账户,开始逐年缴费2年,到了60岁之前再办理一次性补缴13年,这样可以享受两年国家的补助,同时也方便今后自己一次性补缴手续的办理。目前很多地方对于首次参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都不再允许一次性补缴,逐年缴费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如果达到60岁自己还没有开始缴费,即使再有钱想要一次性补缴,按照各地的规定,首次参保都是不允许一次性补缴的,但如果自己能够在60岁之前办理缴费登记并参保,今后到了法定的待遇领取年龄一次性补缴就是理所当然的,也符合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的规定精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养老金虽然不是很高,但主要是缴费标准过低造成的,如果再补缴时能够按照当地规定的最高缴费标准进行补缴,其实养老金也不算很低。
综上所述,1963年出生的人能补缴养老保险吗,如果补缴职工养老保险的这是不行的,但如果要补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按照目前的政策规定是可以补缴的,最高的补缴年限为15年。补缴完成以后,就可以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政策的规定领取基本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