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严安政
“送灯”和“完灯”的风俗,从现有的历史资料看,似乎只限于陕西,尤其是关中一带,至少可以说这种风俗以陕西关中一带为盛。
灯笼(黄玮拍摄)
先说送灯。
说到舅家给外甥送灯的习俗,似乎应从娘家给刚出嫁的女儿送灯说起。在女儿出嫁后的第一个元宵节前,娘家要给女儿送灯。因为“灯”谐音人丁的“丁”,送灯寄托着娘家对女儿“早生贵子”的期盼和祝愿。舅家给外甥送灯,似乎即从此延续而来。女儿已生“贵子”,继续送灯,寄寓着希望女儿“连生贵子”之意。但延续中有演变:由对女儿的祝愿逐渐演变为对外孙或外甥健康和幸福的祝愿。
首先是对外孙或外甥健康的祝愿。过去医疗条件差,加上小孩子身体相对较弱,孩子尤其是幼儿成活率很低。迷信的人认为这是鬼怪作祟,而凡鬼怪都怕火与光明,于是便送灯给孩子驱邪。其次是对其幸福的祝愿:希望灯笼能给孩子照亮前程和带来光明美好的前途。
至于灯为什么以圆形和红色为多,则和我们民族自古以来对圆形和红色的崇拜与向往相关。在古人看来,天是圆的,太阳是圆的,月亮是圆的,于是就用圆来寄托一切美好的愿望,圆满、团圆、圆融等词即由此而来。对红色的向往和喜爱则与古人对火的崇拜相关,形容事业兴旺则曰“红红火火”,形容某人顺利则曰“走红”即是一证。
送灯为什么要在春节过后的元宵节前?则显然和元宵节为灯节相联系。农历正月十五元宵节起源很早。西汉武帝时已有正月上辛之夜在甘泉宫祭祀“太一”(原指生成天地万物的元气,后被尊为天上地位最高的神灵)的活动。东汉明帝又因印度摩揭陀国以正月十五为参佛、瞻仰佛舍利吉日良辰,下令这天在宫中和寺院“燃灯表佛”。这种“政府行为”后来再融进前述民间给女儿和外甥送灯的风俗,再加上正月十五是新春后第一个“月圆”之夜,天上的圆月和地上的红灯上下交辉,更能创造出一种喜庆吉祥的气氛,于是元宵节也就成为“灯节”,送灯必在元宵节前,也当然就成为顺理成章的事了。
次说完灯。
“完灯”的意思是灯已经送完满,可以结束了。为什么孩子在十二岁完灯?
这一方面和古代我们民族认为“十二”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和进程相关:天文有黄道十二宫,地理有十二分野,干支有十二地支,一年有十二个月,一天有十二个时辰,音乐有十二调,人则有十二生肖,以至曹雪芹,也把《红楼梦》中的主要女性命名为“金陵十二钗”。另一方面,也和孩子这个时候身体也已经相对强健有关。前文已经说过,送灯就有避免鬼怪给孩子作祟之意,此外,为了祈求神灵保佑,人们有的把孩子抱到寺庙“舍给神灵”,有的戴上项圈或百家锁,穷苦人家也要给孩子用红线做一个“绳曲连”拴在脖子上,都意在保护孩子或拴住孩子的魂魄。到了十二岁,据说孩子“魂”就“全”了,鬼怪不敢再来侵犯。所以十二岁生日这天,舍到寺庙的孩子要到寺庙焚香还愿“赎身”,戴项圈或百家锁的则要在神佛前设祭打开项圈或锁子。所以这项活动,关中称“打枷”“开迷魂锁”,陕北则称“完罪”。拴红绳的则要把红绳卸掉。外婆家送灯也就在这时终止,俗称“完灯”。这时亲友们也来祝贺,送给孩子花馍、衣物等。现代也有送书籍、文具的,舅家则送玻璃灯或手电筒。近年来多数则干脆送红包。孩子家庭经济条件许可的也设宴席招待,以至相延成为一种习俗。
此外,关中农村过去还流传着一句话:“男子十二托付子”(音),意思大概是说男孩子到了十二岁,就可以当作成人,托付以大事了。从这个意义上说,“完灯”也可以说是一种陕西民间的“成人礼”。在我们今天看来,十二岁的孩子,还有点小,所以“完灯”也可以看作是由童年进入少年的“过渡礼”。
“完灯”这种民俗的精华,笔者认为主要应在于提示孩子已经从懵懂无知的童年进入相对成熟的少年时期,走到了一个人生的新阶段,鼓励他们好好学习,积极进取,努力去承担一个成人应当承担的家庭和社会责任。当然,亲友之间借此机会聚会聚会,以联络感情,也未为不可。但大操大办,则大可不必。一者浪费钱财,二者互相攀比成风,经济不那么宽裕的不得不办或不得不来“随礼”,也有负面作用。至于祈求神灵保佑,则显系封建迷信,自然在应该抛弃之列。
来源:渭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