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薪多年了,我手头上仍有一张欠款协议,能想到的办法都尝试了,但依然追讨无果,对方仍然没有支付拖欠的工资……”5月5日,申请人巫某向来到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向检察官反映情况。
经了解,巫某为本地务工人员,主要从事装修等工作。2018年6月,在巫某完成房某承领的一店铺装修工程后,房某欠巫某6700元装修余款未结清。之后几年巫某多次向房某讨要工资,房某均找各种理由和借口推托,一直未支付相关工资款项,巫某遂向梅县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该案虽然金额不大,但时间跨度大,申请人巫某在接访检察官依法告知可以向检察机关申请支持起诉后,当即表示申请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并在接访检察官的帮助下写下申请书。
梅县区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依法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办案检察官通过调阅卷宗,通过与法院沟通,跟踪了解案件进展情况,多次与双方当事人沟通联系,耐心细致向房某释法说理,向其说明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可能带来的法律后果,使其深刻认识到拖欠薪酬行为的严重性与危害性。
最终,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房某表示当初因法律意识淡薄,抱有侥幸心理,能拖则拖,通过检察官普法,现在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会尽快将拖欠的工资支付到位,并于2022年5月10日向巫某全额支付劳务报酬6700元,巫某于当天上午到梅县区法院申请撤诉。
群众利益无小事。接下来,该院将继续发挥法律监督职能助力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工作方案,畅通支持起诉绿色通道,快立快办,在最短时间内、以最小的诉讼成本帮助务工人员拿到应得的报酬,帮助诉讼能力偏弱的特殊群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黄韬炜 钟晓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