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有不少关于食物“相克”的传说,流行较广的有螃蟹不能与柿子同吃,花生不能与黄瓜同吃,大葱不能与蜂蜜同吃,红薯不能与香蕉同吃,绿豆不能与狗肉同吃,松花蛋不能与糖同吃等,否则会引起中毒,甚至死亡。对于各种食物“相克”的传说,由来已久。
列举的几组食物,都程度不同地含有一定量的营养素。如螃蟹肉嫩、味道鲜美,含有较高的蛋白质、脂肪、钙、磷等,柿子里除含有丰富的糖、果胶、矿物质和多种维生素外,还含有较多的单宁酸。这两种食品除含营养素略有不同外,本身不含有任何毒素,即使同吃怎么会发生“相克”呢?前人流传下来螃蟹与柿子不能同吃的说法,可能是一种巧合。如吃了尚未成熟的柿子,或吃柿子时不讲究卫生,同时又吃了未经烧熟煮透的螃蟹,结果引起了急性胃肠道疾病;另外,柿子内含有大量单宁酸,螃蟹富含蛋白质,如果同食,又吃得过多,单宁酸与蛋白质在胃肠内结合后, 很容易形成胃柿石。胃柿石长期存留在胃内,必然腐败变质,产生毒素,使人头昏脑涨,全身酸困不适,腹泻腹痛,甚至呕吐等一系列的症状。人们就牵强附会,将饮食不当算在食物“相克”的账上,长期流传下来。
单纯并且大量食用两种性状相反的食物,可能引发以下3种情况:
⑴营养物质在吸收代谢过程中发生拮抗作用互相排斥,使一方阻碍另一方的吸收或存留。如钙与磷、钙与锌、草酸与铁等。又如豆腐不宜与菠菜同吃,这是因为菠菜中含有草酸较多,易与豆腐中钙结合生成不溶性钙盐,不能被人体吸收,但并无临床症状出现。当然,如将菠菜在开水氽泡以破坏掉大量的草酸,也就可以用菠菜烧豆腐了,并成为是一道家常名菜。
⑵在消化吸收或代谢过程中,进行不利于机体的分解、化合,产生有害物质或毒物者,如维生素C或富含维生素C的食物与河虾同食过量,可能使河虾体中本来无毒的五价砷,还原为有毒的三价砷,而引起一定的砷中毒现象。
⑶在机体内共同产生寒凉之性或属温热之性,同属滋腻之性或同属于火燥之性的食物。如大量食用大寒与大热、滋阴与壮阳的食物,较易引起机体不良的生理反应。
食物相克其实就是一种食物拮抗作用
前面所说的食物相克现象,再从各种食物所含不同化学性状分析,其实就是食物拮抗作用的缘故,而引起食物拮抗作用的原理不外乎以下三种情况:
(1)化学缔合 使食物中的某些营养素形成不易被机体吸收的物质,如植酸与磷、锌、铜、铁等形成金属缔合物;脂肪与钙作用产生不溶性钙皂等。
(2)相互作用物争夺配位体 食物在体内代谢过程中同属一个转移系统的矿物元素,由于彼此争夺配位体,以及它们与配位体的亲和力不同,就会发生拮抗作用。即进入体内的某一种元素特多时,将使另一种元素从同种配位体的结合点上被排斥出去,同时阻碍了被排斥元素的吸收。
(3)肠道外因素 如高蛋白抑制铜在肝中的贮积;高浓度无机硫酸盐能阻止钼透过肾小管膜,限制了钼的再吸收,因而增加了尿钼的排出。
食物的拮抗作用在消化吸收与代谢过程中,将会降低食物中营养物质的吸收利用率,久而久之导致体内某些营养素的缺乏,产生相应的营养缺乏症,继而影响到机体的正常功能及其新陈代谢。
平衡膳食就不会存在食物相克
总而言之,根据有关医学理论分析、中医辨证论治,以及个别患者的肠、胃道反应症状说明,在人们日常饮食中的确存在食物相克现象,并不是无稽之谈。
然而,有关学者从众多的相克食物中,选择了混合进食机会较多的相克食物如花生与黄瓜、牛肉与栗子、蜂蜜与葱蒜等,作了动物实验和人体实验观察,结果也安然无恙。
由此来看,人们只要在日常膳食中注重粗细搭配、荤素搭配、多样搭配的平衡膳食,而不是固定不变的偏食、狭食、狂食某几种食物,一般不可能会发生食物相克现象。因此,对于食物相克现象,我们既不可全盘否定,也不要人云亦云。
今天,我们了解了食物相克的一般现象,以及各种食物之间可能存在的一些制约关系,有利于在家庭日常食物采购中趋利避害,通过科学合理的膳食安排,能有效提高食物营养素在体内的生物利用率,促进食物在体内发挥更高的营养价值,一举多赢。
专家观点一
现代营养或相关学科专著中并无“食物相克”一词
中南大学湘雅二医院营养科专家唐大寒教授表示,食物相克是中医食疗的一种说法。在现代营养或相关学科专著中并无“食物相克”一词。
湖南省药膳食疗研究会会长、营养专家谭兴贵介绍说,中医食疗理论认为,食物也与中药一样具有寒、凉、温、热四气和咸、酸、甘、苦、辛五味等食性;而人的体质有寒、热、虚、实之分。如果将食性完全相反的两种食物同时食用可能会相互抵消其食疗效果。
例如温、热性的狗、羊肉就不能与寒、凉性的绿豆、西瓜同食;不同体质的人吃不同食性的食物也会有不同的反应,例如脾胃虚寒的人吃苦瓜、西瓜、绿豆等寒凉性食物时可能引起腹泻拉稀;相反,体质偏热者若进食生姜、胡椒、酒等温热性食物,则无异于“火上浇油”;此外,不同疾病患者应该选择什么样的食物也有一定讲究。这些都是中医食疗配方中应特别注重的原则,与中药配伍中的十八反十九畏是同一个道理。也充分体现了中医的“药食同源”理论基础。
因此可以看出,食物相克也是五千年中华养生文化的组成部分,来源于食疗保健养生实践和生活经验总结。
专家观点二
很多食物相克传言属于“以讹传讹”
尽管食物相克有其理论基础,但在科学技术不发达和缺乏可靠研究方法的远古时代,并不能保证其每一种说法或经验都准确无误,因而就难免会出现这样或那样的错误。如食物本身毒素、食物污染、食物变质、食物过敏、暴饮暴食及过度偏食等饮食失节及某些偶然巧合所发生的饮食问题,都有可能错误地认为是食物相克。
食物过敏是饮食生活中常见的现象,现代医学研究发现,食物过敏系免疫变态反应,但在中医食疗养生中,也属广义上的食物相克。
唐大寒教授说:“民间有很多饮食禁忌传说,如鸡蛋、糖精同食中毒、死亡;豆腐、蜂蜜同食致耳聋;土豆、香蕉同食生雀斑;牛肉、红糖同食胀死人;狗肉、黄鳝同食则死;鲤鱼、甘草同食则死亡;狗肉、绿豆同食则涨破肚……其实这都是误传,倘若真会产生传说的那些结果,中国也不知有多少冤死鬼。”
专家观点三
有些食物的营养成份在吸收时会相互影响
湖南纽瑞孚培训中心国家二级公共营养师熊辉说,不同食物中的各种营养素或化学成分在人体消化、吸收和代谢过程中确实存在相互影响,其结果是影响某些营养物质的吸收与利用。
如茶叶中的鞣质可干扰食物铁的吸收,菠菜中的草酸可降低食物中钙的吸收,钙、磷、铁、锌等元素之间在消化道的吸收相互间也会存在一个适宜比例等等。
但是,某种营养素偶然增多或减少,打破了与其他营养素之间的平衡只是暂时的,机体完全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如动用储备、减少排泄、增加代谢效率来保证器官功能的正常。所以,健康的人在平衡膳食的原则下,各种食物的相互搭配可以随心所欲。
如果是健康本身有问题特别是存在营养缺乏或患有营养相关性疾病的病人,则应有目的和针对性注意避免一些不合理的食物搭配和选择,否则不利健康的恢复,但也不至于导致中毒或死亡。
“吃虾后不能吃维生素C,二者相遇会产生致命的三氧化二砷,即砒霜。”《双食记》里医生这么解释丈夫中毒的原因,吃虾后大量吃维生素就会中毒致死?那我们平时在吃虾时喝鲜榨橙汁不就等于徘徊在死亡边缘?
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谭兴贵教授和唐大寒教授都表示,吃虾同样可以吃含维生素C丰富的食物,正常的一次饮食就能中毒是无稽之谈。
中华饮食文化博大精深,但是专家也表示,后人在继承和发扬传统养生文化的时候应做到取其精华、去其糟粕。
菠菜忌豆腐:菠菜中所含的草酸,与豆腐中所含的钙产生草酸钙凝结物,阻碍人体对菠菜中的铁质和豆腐中蛋白的吸收。(提示:如果喜欢一起吃,可以先将菠菜用开水焯一下,除掉多余的草酸。再和豆腐凉拌做汤,不但不相克,还有好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