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结案一起保险交通事故案,保险公司和伤者协议只赔付4万元,伤者前来咨询,经过详细阅片、查看病历,笔者判断当事人腰椎骨折已构成9级伤残,赔偿金额应在20万以上,经详细沟通,接受委托。
向法院提交立案材料,顺利委托第一家司法鉴定机构,但其在鉴定复查骨折情况时,只是让当事人在其指定医院行CT检查,最终认定当事人的腰椎骨折为陈旧性骨折,全然没有考虑当事人在受伤后的核磁共振长T1信号结果(提示为新发骨折),当事人非常沮丧,以为不能够评定伤残了。
笔者根据既往医师经验及现有病历资料,坚信可以评定9级伤残,经与当事人沟通,取得其充分信任,向法院提起第二次司法鉴定申请,结果顺利鉴定为9级伤残,误工期150天,护理期101天,营养期60天,最终赔偿款23万,当事人非常满意,笔者也可以小酌一杯。
笔者于公立医院从事骨外科工作12年,同年同时通过骨科副主任医师和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转行律师,主要从事全国医疗纠纷、人身伤害、保险事故等方面法律事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