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之前的文章中,作者和大家聊了东北地区的区划变动,例如东北六省、东北九省的区划变动等等。今天,作者和大家聊聊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内蒙古与东北三省之间的区划变动。60年代末期,内蒙古的34个县和旗,陆续划入了东北三省管理。到了70年代末期,34个县和旗又陆续还给了内蒙古。那么,为何会出现这样的区划变动呢?今天,我们就聊聊这个问题。
首先,我们聊聊内蒙古的基本情况。内蒙古是我国34个省级区划之一,也是我国5大自治区之一。内蒙古面积辽阔,而且跨度很大,从东北一直延伸到了西北。内蒙古自治区下辖了9个地级市、3个盟,总计12个地级区划,分别是: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赤峰市、通辽市、鄂尔多斯市、呼伦贝尔市、巴彦淖尔市、乌兰察布市、兴安盟、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
按照2020年七普统计的数据,内蒙古总人口2400余万人,与吉林省、甘肃省,基本上在一个水平线上。2021年,内蒙古自治区的GDP总量达到了2万亿以上,已经达到了非常不错的水平。至于内蒙古的区划格局,在70年代末期才逐步形成。在六七十年代,内蒙古与东北三省之间,曾经出现了涉及30多个县、旗的区划变动。
在古代历史上,中原王朝与盘踞在北方的游牧政权,一直是反复拉锯的状态。在中原王朝强盛的阶段,通过大规模的北伐,控制内蒙古的大部分地区,并且设立州郡和军镇。但中原王朝进入衰败期或者内部混战的阶段,北方游牧政权立刻就会卷土重来,重新控制内蒙古各地。因此,在内蒙古各地,既有中原文化的印记,又有游牧文化的影子。
中原王朝与北方游牧政权之间的博弈,从秦汉一直延续到了明朝,属于反复循环的状态。1279年,元朝统一全国以后,疆域面积空前庞大。依靠唐宋两朝的州县两级区划,根据无法有效管理各个地区。在这样的情况下,元朝借鉴了金国行尚书台的经验,设立了行省制度。把全国划分为10个行省,例如河南江北行省、湖广行省、辽阳行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