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比赛场地:
1、全垒打距离:于本垒板起,快式女子60.69米,男子68.58米;慢式女子垒球80.77米,男子83.82米至两界线之内侧,必须平坦无阻的广场。附注:国内比赛慢式垒球女子68.58米,男子80.77米。
2、垒间距离:快式男、女18.29米;慢式男、女19.81米。
3、投球距离:快式女子12.19米,男子14.02米;慢式女子14.02米,男子15.2米。
比赛:1、除主办单位有所规定外,攻守之选择应以掷硬币决定。
2、正式比赛为七局,先守队在第七局上半或在最后一局下半三人出局以前,所得分数多于先攻队时,则不必赛完第七局。
3、赛完第七局得分相等必须继续比赛,直到一队在同一局中得分较多,或先守队在下半局中得分多于先攻队时,比赛即告结束。
4、若打完七局,尚未分出胜负时,则采突破僵局制,自第八局开始,前半局最后一位出局球员,则变为二垒跑垒员,然后开始比赛,直到胜负区分为止,同时该跑垒员亦可按照替补规则予以替补。慢速垒球赛制若打满四局双方分数相差十分(含)以上,满五局相差七分(含)以上则提前结束比赛。
5、每队三人出局各互换攻守一次,乃为比赛的一个单元。
6、在一局中,球队教练或其球队代表,只能与击球员或跑垒员面授机宜一次。 罚则:教练或指导员坚持要一次「面授机宜」时,则判逐离场。
7、下列情形,在一局中为第三人出局时,得分无效:
击球员至一垒前,被判出局时。
击球员上一垒,却造成跑垒员封*出局时。
(快式)投手向击球员投球,球离手之前跑垒员离垒时。
(慢式)投手向击球员投出之球:在未到达本垒板前或未经击球员打击前,跑垒员离垒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