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案做了笔录多久结案,报案了做了笔录什么时候受理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07:12:17

近日,北京市海淀区检察院速裁办案团队的检察官孙鹏,下班前从海淀区公安分局合署办案区回到院里,当天他按照“48小时全流程结案”模式办理了两起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案件,两名被告人都在起诉当天获判。

“48小时全流程结案”模式的设定,是充分利用犯罪嫌疑人被拘传后的24小时与拘留后送看守所前的24小时,在48小时内完成自公安侦查、检察院审查起诉至法院当庭宣判的整个司法流程。该模式适用于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适用认罪认罚程序,且证据形式相对固定,取证较快的案件。自2017年2月该模式设立之初,公、检、法、司“48小时全流程结案”合署办公区便在海淀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中心同步设立了。

合署办公区设有专门的嫌疑人暂看室、提讯室,还设有公检法三机关独立办公室、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和速裁法庭,大幅度节省了送案、押送等在途时间。值班律师能够及时为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公诉人、律师、嫌疑人三方同时在场签署认罪认罚从宽具结书也得以实现。

“合署办公便于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及时沟通,更合理地引导侦查。文书快速流转、犯罪嫌疑人快速提讯、及时引导侦查、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便具备了空间前提。”海淀区检察院第三检察部负责人胡志强介绍说。

为打破公检法各自独立的信息系统造成的信息壁垒,2018年3月,海淀区公检法三单位共建“公检法内部速裁案件电子卷宗交流系统”,并于当年4月投入运行,系统覆盖所有适用“48小时全流程结案”模式的速裁案件。该系统独立于公检法内部办案系统,以“海淀区速裁案件管理系统”为基础,由公安机关扫描录入电子卷宗,并通过系统自动向承办检察官发送收案信息,案卷流转未动,电子卷宗先行,保证了三机关承办人能够第一时间掌握案件证据及文书内容。检察机关办结后在系统中点击即可将案件移送法院。运行一年后,该电子卷宗交流系统已完善成熟并全面投入使用。

为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确保程序选择的明确性和自主性,海淀区检察院与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建立了衔接机制,在看守所、执法办案中心和院内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同时通过采用格式化提讯笔录轮值集中提讯、三机关共用一张提押证实现换押和提讯的流转等方式,进一步简化法律文书和办案程序,减轻承办人不必要的负担。

“我们在办案过程中始终贯彻‘三重一高’合力价值理念,重证据、重质量、重公正,提高司法效率,在真正保障人权、严格把控案件质量的前提下追求司法效率。”胡志强说。截至今年3月,海淀区检察院共适用该模式办理案件162件162人,极大缩短了嫌疑人的审前羁押时间。(记者 简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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