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置位置
黏贴或者固定于危废利用处置设施处。
2.规格参数
无明确要求,二维码清洗即可。
3.内容填报
设施名称、设施编号、利用处置方式、利用处置能力、本设施可利用处置的废物、本设施产生呢个的危险废物。
4.说明
《苏环办〔2020〕401号》规定危废利用处置设施标签可在危险废物全生命周期系统导出打印,且标识大小、材质、固定方式等不限,二维码清晰可供使用即可。
江苏省危险废物贮存设施视频监控布设要求
一、设置位置与监控范围
1、贮存设施
全封闭式仓库出入口: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危险废物入库、出库行为。
全封闭式仓内部: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仓库库内部所有位置危险废物情况
围墙、防护栅栏隔离区域:全景视频监控,画面须完全覆盖围墙围挡区域、防护栅栏隔离区域。
储罐、贮槽等罐区:(1)含数据输出功能的液位计;(2)全景视频监控,画面须完全覆盖罐区、贮槽区域。
2、装卸区域
全景视频监控,能清晰记录装卸过程,抓拍驾驶员和运输车辆车牌号码等信息。
3、危废运输车辆通道(车辆出口和入口)
(1)全景视频监控,清晰记录车辆出入情况﹔
(2)摄像机应具备抓拍驾驶员和车牌号码功能。
二、监控系统要求
1、设置标准
(1)监控系统须满足《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系统信息传输、交换、控制技术要求》(GB/T28181-2016)、《安全防范高清视频监控系统技术要求》( GA/T1211-2014)等标准;
(2)所有摄像机须支持ONVIF、GB/T28181-2016标准协议。
2、监控质量要求
(1)须连续记录危险废物出入库情况和物流情况,包含录制日期及时间显示,不得对原始影像文件进行拼接、剪辑和编辑,保证影像连贯﹔
(2)摄像头距离监控对象的位置应保证监控对象全部摄入监控视频中,同时避免人员、设备、建筑物等的遮挡,清楚辨识贮存、处理等关键环节;
(3)监控区域24小时须有足够的光源以保证画面清晰辨识。无法保证24小时足够光源的区域,应安装全景红外夜视高清视频监控;
(4)视频监控录像画面分辨率须达到300万像素以上。
3、存储传输
(1)包含储罐、贮槽液位计在内的视频监控系统应与中控室联网,并存储于中控系统。没有配备中控系统的,应采用硬盘或其他安全的方式存储,鼓励使用云存储方式,将视频记录传输至网络云端按相关规定存储﹔
(2)企业应当做好备用电源、视频双备份等保障措施,确保视频监控全天24小时不间断录像,监控视频保存时间至少为3个月。
案例
说明:案例来自常州市武进生态环境局拍摄的宣传视频,拍摄时间为2021年前,由于当时《苏环办〔2020〕401号》还未实施,因此贮存设施及包装识别标签均无二维码,图片中人物为武进生态环境局工作人员,仅限于交流学习之用,严谨他用。

厂区大门设蓝色危险废物产生信息公开栏

危险废物车辆通道视频监控

危废库外贮存设施标识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