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金借款如何证明收到了,现金借款怎么协商

首页 > 经验 > 作者:YD1662022-11-14 14:12:53

来了来了~~欢迎来到“广西律佳法律咨询”法律小课堂,今天为大家讲解的是“既有借条又有收条的现金借款,法院却难以支持追还请求”的问题。

现金借款如何证明收到了,现金借款怎么协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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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支付的借款,除了借款人出具的借条,还有收条为证,但是法院却对原告追讨这笔借款的请求难以支持,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原、被告原来并不相识,被告李某因赌博输钱,通过网络搜索当天借贷,找到一家借贷公司,通过借贷公司介绍向原告顾某借款后双方才相识。

原告顾某将款项借出后,多次向被告李某追讨还款无果,便请求法院的帮助,希望被告李某归还16万元的借款。庭上,原告提供的证据包括被告签名的借条和转账凭证,证明被告李某向原告借款160000元的事实,原告顾某通过银行转账三次,共计80000元,另80000元原告以现金方式支付,有借条、收条为证。

但是被告李某否认收到80000元现金,声称80000元借条是在受到原告顾某胁迫的情况下书写,但被告李某至今没有报警,也没有事实依据证明被告未收到借款现金80000元。

法院认为,民间借贷系实践性合同,应以实际交付的钱款为准,综合原、被告前三次合计80000元借款均以转账形式交付的交易习惯,且原、被告相识不久,在彼此并不了解的情况下,原告顾某在被告李某没有能力归还前三次借款的情况下,再次将现金80000元借给被告,有悖于生活常理,因此,对于原告顾某主张该80000元借款及利息,法院难以支持。

注意了哦,在原、被告双方有多种方式支付借款,对于借款事实有争议,且又无法提交其他有力证据时,通常会综合考虑借款目的、支付交易习惯、双方相识程度等因素而做出判决。

好了,今日份法律小知识讲堂到这里就结束了,如果小伙伴们遇到上述类似的问题,欢迎来“广西律佳法律”下方留言咨询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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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编辑 壹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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