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看了存单了解了之后,说这个事情需要去漯河市召陵区信用联社处理。赵先生辗转地来到了召陵信用联社后,进门是一个女会计接待了他,女会计让他在办公室等着,这个需要对账,于是拿着存单走了。
一个多小时过去了,女会计没有再来,但是辖区的两名民警却来了,他们将赵先生夹在中间到了信用联社辖区派出所,原因是:“信用社报警,有人用假存单实施诈骗,”
于是赵先生在莫名其妙中以诈骗的嫌疑被捕了。
民事纠纷转刑事案件,存单诈骗事件该如何处理?在派出所,警察了解了事情的经过之后,决定让赵先生先回去,但是信用社不“干”了,他们坚持赵先生涉嫌诈骗,要求警局加速处理。
民警无奈之下将赵先生送到了刑警部门,刑警部门也无法通过存单判定赵先生存在诈骗嫌疑,双方僵持不下,刑警部门建议两方通过诉讼来进行处理。
次日,赵先生再一次来到了召陵信用联社,他拿着存单要求信用社给予办理,这次信用社没有直接报警,而是要求赵先生出示有关部门的公证证明,再拿上存款人的死亡证明,然后去当地的信用社办理取款。
2015年4月23日,赵先生成功地拿到了公证,同时带着父亲的去世证明去到了当地的信用社,信用社不予理睬,在赵先生的坚持下,他们还是选择了报警处理。
当地派出所在询问了赵先生的起因后,告诉他这是经济纠纷,你们需要走诉讼程序解决。也就是说:“这个事情不归我们管,你们换个部门去吧。”
一而再再而三地进局子,赵先生和一家人都愤怒不已,一气之下,选择将信用社告上法庭。
法庭上,信用社当面给出6条理由证实“假存单的真相2015年5月份,赵先生将当地的信用社告上了法院,请求法院判决银行支付原本应得的本金和利息共计2041600元。
对此很多人持有怀疑,在那个年代,一个家庭能有40万的积蓄,这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20年之前的40万相当于现在的多少钱?如果按照猪肉的价格来换算的话那就相当于160万,如果按照工资来算的话,大概等于240万,如果按照房价来算的话,20年之前的40万,大约等于现在的45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