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检君的小伙伴福田区检察院对王某提起公诉,罪名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法院判决王某犯“高空抛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深检君依法进行了抗诉,最终,二审判决王某犯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这,可比高空抛物罪的罪高刑多出一倍呢!这是为什么呢?深检君来给大家解释一下:
首先,从王某抛掷物性质、质量、数量、抛下的楼层来看,王某多次从27楼朝楼下扔掷儿童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婴儿推车等8件大件物品,重量为4.682KG至10.5KG不等,抛掷物品楼层高,数量多,抛物体积及重量大,可能造成的危害后果大。
其次,从抛掷物品的掉落位置来看,上述物品被扔至楼栋的开放空间,物品掉落位置存在随机性。其中,门廊是该栋所有住户唯一的户外出入口,门廊前的草坪的人行道是从小区北门进入小区三栋楼的必经之路,网球大门是进出球场的出入口,上述位置均是小区出行的重要通道。25楼平台虽面积不大,但亦系小区公共空间,并设有座椅供小区居民休闲使用。
再次,从案发时的天气及时间来看。案发时间为周一晚上10时,是下雨天气。案发小区位于本市中心城区,按照常理,晚上10时并非深夜,该时间段仍是居民外出活动比较频繁的时段,虽案发时段天气下雨,但仍有小区居民在楼下遛狗,且差点被抛掷物砸中,足以危害公共安全。
最后,王某作为一名心智健全的成年人,主观上应当明知其从住处27楼向楼下抛掷儿童自行车、滑板车、平衡车、婴儿推车等8件大件物品,极易造成小区居民人员伤亡及财产损失的危害后果,王某的行为已经给公共安全造成了现实、紧迫的危险,让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处于危险状态,足以危害到公共安全。因此,王某的行为应当认定为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王某最终为自己不计后果发泄情绪的行为付出了代价,老李遭受了财产上的损失,也算是为自己随意在楼道堆放物品买了单。当今社会生活节奏飞快,谁没有一些烦心事呢,再压抑也不能高空抛物。希望王某的经历能够给住在楼房的邻居们敲个警钟,为了他人更是为了自己,请勿往楼下乱扔乱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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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深圳市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