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设计
5.3 地下防水工程设计
5. 3.1 地下建筑工程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或.一级,各等级防水标准和适用范围应符合表5.3.1的规定。
解读:
5.3.1 本节适用于地下建筑防水工程的设计。设计师应根据人员活动及使用要求,按照适用范围的要求确定设防等级。以2000㎡单层地下室为例,总防水面积约为4800㎡ ,按1/2000计算可渗漏面积约为2. 4㎡,如果每处渗漏面积为0. 15㎡ ,该工程地下室最大允许渗漏为16处。在任意200㎡防水面积上的渗水点不应超过1处的双控条件下,该标准相对是比较合理的。由于居住建筑地下工程使用频繁,重要性已超过以往仅为驻车使用,因此,将居住建筑地下工程列入一级防水等级要求。
5.3.2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5.3.2 的规定。
解读:
5.3.2 不作解读,自行理解。
5.3.3 地下建筑底板一级防水应在迎水面设置二道防水层。当底板选用预铺防水卷材时,应单层铺设,并不设保护层。底板一级防水设防的基本防水构造见图5.3.3。防水层设计方案可按附录D. 0. 7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