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30多年的独生子女时代,造就了我国1.76亿独生子女家庭。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领取了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可以按照各省确定的标准享受相应的奖励待遇。
有关独生子女家庭的奖励主要包括独生子女未成年奖励、独生子女父母的退休奖励、其他奖励或优惠。现在我国已经进入了全民保险时代,领取退休职工待遇的人数超过了1.3亿人,很多人更关注的是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的奖励,不过具体的标准各地是不一样的。
第一,上海市。独生子女16岁前,其父母每人每月可以领取30元奖励,由用人单位或者街道政府支付。
办理退休时社保基金一次性拨付奖励待遇5000元,如果是非退休职工的话,在女性55周岁、男性60周岁时由街道政府支付。
独生子女的托幼管理费和18岁以前的医药费,可以由双方单位依据上海市的规定报销。
第二,北京市。北京市的独生子女奖励标准相对于上海市要低不少。独生子女18周岁以前,其家庭可以每月领取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父母退休时是领取1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说实话,每月10元和一次性1000元,在过去的八九十年代这样的标准还是相对不错的。不过随着人们收入的提高,这样的待遇可就难以令人动心了。
第三,山东省。山东省是最近一次调整独生子女费奖励的地方。从11月1日起,依据《山东省全面两孩政策调整前独生子女父母奖励扶助办法》,所有的企业、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独生子女父母职工退休以后,每人每月领取不少于100元的奖励扶助。无用人单位的城镇独生子女父母也可以参照国家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给予奖励扶助,具体标准目前是80元,济宁等地已经调至了100元。这相当于每月增加了80~100元的养老金。
山东省的独生子女奖励政策调整前,是由用人单位一次性发放设区的市级社会平均工资的30%,作为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父母可以各领一份。截至2022年10月,山东省各地的独生子女父母一次性养老补助多数已经达到了两万七八千元。
第四,黑龙江省。对于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的父母会一次性给予不低于300元的奖励费,从领证开始至18岁,给予家庭每月不低于1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费。
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时,2000年2月1日前领取独生子女证的单位给予不低于3000元的独生子女奖励。之后领证的,为其办理不低于一个月工资的补充养老保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