归正人
对于归正人,南宋朝廷实际上是矛盾的。一方面,南宋政权通过接纳“归正人”,以此削弱金国,维系人心,利用“归正”以恢复故疆。但是,政府并不是完全信任“归正人”,在给予各种优待的同时, 又猜忌“归正人”,防范“归正人”,在接纳与拒绝“归正人"的政策上,或迫于金朝压力,或由于上层统治者的政见之争而摇摆不定。从而导致“归正人”难以融入南宋主流社会,遭受到各种歧视。
实际上在南宋初期,南宋政府对于南来的“归正人”都予以了较为妥善的安置、赈济,并在科举上给予了政策照顾,高宗曾表示:“中原陷没,士大夫不幸污于僭逆,皆朕之过。”绍兴时期,归正人不仅可以添差,而且绍兴三十一年以前,归正人添差“无立定员数”。
然而绍兴和议签订后,南宋朝廷受制于金朝的压力,被迫遣返“归正人”,由是“怨声闻于道路”。孝宗继位后,素有恢复中原的志向,拒绝遣返“归正人”,辛弃疾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归宋的。
不久后,隆兴议和签订,两国协定:凡是越过宋、金边境投奔南宋的百姓,金国都不再追回,南宋也不再遣返。如此一来,历经艰难险阻抵达南宋并且忠于南宋的移民终于在法律上得到了保护。
隆兴和议
然而,虽然身份上有了保护,然而南宋朝廷对 “归正人”的态度上还是体现出了区别和不信任。
宋高宗
南宋朝廷规定,归正官员,只允许添差某官职,而不厘务差遣,即只给一个闲散的官职而并无实权。此后,南宋坚持宋朝立国以来猜忌武将的国策,并猜忌“归正人”。按照当时的“潜规则”,归正官员一般都被授予“添差官”。所谓“添差官”,是指政府正式员阙之外的差遣,为非正任差遣官。绝大多数添差之官并不实领职事,称“添差不厘务”。 绍兴二十四年,宋廷又明文规定,限制了归正官任职的范围,明显存在防范的意思。
应承务郎以上归正官,令今后到部,不许指射淮南、京西沿边差遣;见任官令转运司依避亲法对移不系沿边州军一般差遣。
因此,无论辛弃疾自己认为多么的忠于宋廷,归宋后先后献《美芹十论》《九议》等疏,条陈战守之策。但始终得不到重用和信任。终其一生,只是让他担任一些比较闲散的职务。先后在江西、湖北、湖南等地担任转运使、安抚使一类重要的地方官职,负责治理荒政、整顿治安。
淳熙八年(1181)十一月,由于得罪同僚被罢官,此后二十年间大多在乡闲居,戳砣岁月。晚年虽被重新起用,但朝廷志向终非其所愿。
开禧元年(1205)年,辛弃疾在回顾一生的遭遇时,写下了著名的《永遇乐·京口北固亭怀古》。
千古江山,英雄无觅孙仲谋处。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斜阳草树,寻常巷陌,人道寄奴曾住。想当年,金戈铁马,气吞万里如虎。
元嘉草草,封狼居胥,赢得仓皇北顾。四十三年,望中犹记,烽火扬州路。可堪回首,佛狸祠下,一片神鸦社鼓。凭谁问:廉颇老矣,尚能饭否?